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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2020年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包联行动方案》已经工委、管委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桂林国家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桂林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中共桂林市七星区委办公室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2020年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包联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会暨自治区文明委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补齐短板,确保实现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根据工委、管委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通过建立包联工作机制,整合创建资源,突出基层基础,构建“全面覆盖、各方参与、上下联动、分片包干”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包联行动,进一步巩固创城工作成果,努力解决我区在创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生活品位,确保早日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包联工作分组安排
(一)包乡(街道、华侨区)组
1.东江街道办事处
组 长:石玉琳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七星区委书记
副组长:蒋伟宁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文 仆 区委常委、副区长
赵树刚 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胡 凯 副区长、七星公安分局局长
孙士桥 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凃文红 区政协副主席
金光辉 区政府二级调研员
刘友新 区政府二级调研员
阳玉凤 区政协四级调研员
莫晟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刘晓英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袁朝红 区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蒋晓辉 区财政局局长
薛 媛 区科技局局长
李义生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孙宏林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田宗新 区民政局局长
龙宪志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马志鹏 区城建局局长
秦胜锋 区卫健局局长
李存喜 区审计局局长
周 云 区统计局局长
周 凌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彭保全 东江街道工委书记
熊英姿 东江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区创城办工作人员:谭凌强,其余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东江街道办事处抽调。
2.漓东街道办事处
组 长:郑 平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周 敏 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覃传良 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周海斌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齐桂平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彭小珂 区政协副主席
林 弘 高新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成 员:刘庆娜 区政府办主任
钟 海 区委办副主任
郑 峰 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曾 衡 区人社局局长
曹治坤 区商务局局长
向国金 漓东街道工委书记
胡红娟 漓东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 东 区征地拆迁办主任
赖 军 区园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 坚 区规划局副局长
区创城办工作人员:诸葛沁玥,其余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漓东街道办事处抽调。
3.七星街道办事处
组 长:黄文干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延风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协党组副书记
徐彦平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田 勤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周毅松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蒋瑞芳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曾小明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阳 明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刘春吉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郑志宏 区政府四级调研员
成 员: 董 冰 区发改局局长
陈 凡 区工信局局长
葛初弟 区社发局局长
刘 刚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 颖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建新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宏星 区机关工委书记
马志鹏 区城建局局长
武 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长斌 七星街道工委书记
倪宗平 七星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唐际钢 创业中心主任
区创城办工作人员:董娟,其余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七星街道办事处抽调。
4.朝阳乡
组 长:宛高云 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副组长:张松军 区委常委、武装部部长
张永红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梁荣军 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总工会主席
张作伟 区人大常委会四级调研员
陈剑锋 区政府二级调研员
吴洪文 区政府二级调研员
张 钧 区政府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王克松 区政协四级调研员
成 员:章铁军 区投促局局长
蒋晓辉 区财政局局长
黄绪兴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谌永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刘 斌 区政协提案法制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雷吉雄 朝阳乡党委书记
刘贵龙 朝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廖一推 区园区局党组成员、房产局局长
黄 强 高新区住建局局长
廖文刚 区武装部副部长
区创城办工作人员:何敏杰,其余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朝阳乡抽调。
5.穿山街道办事处
组 长:谢文彬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伍传仁 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张 翔 副区长
曾小平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 璐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殷立夫 区委二级调研员
阳彦强 区政府二级调研员
莫福旺 高新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李洪波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陈 凡 区工信局局长
葛初弟 区社发局局长
黄绪兴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剑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李继武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小红 区妇联主席
邓嵘菲 区团委书记
熊波浪 穿山街道工委书记
赵显照 穿山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贾 锋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何志凌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杭德冰 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蔡继坤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区创城办工作人员:熊晓敏,其余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穿山街道办事处抽调。
6.华侨旅游经济区
组 长:黄岳飞 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海燕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易理冬 区委常委、副区长
张一新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章铁军 区投促局局长
卓志炳 区城管局局长
艾启伦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国锋 区漓管局局长
陈 鹏 华侨旅游经济区工委书记
陈小伍 华侨旅游经济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区创城办工作人员:蒙明星,其余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华侨旅游经济区抽调。
(二)包指标组
1.理想信念教育测评指标组
组长:王海燕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艾启伦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网信办、区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总工会、朝阳乡、各街道、华侨经济旅游区等。
区创城办联系人:陈 越(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联系电话:19167558959,负责联系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指标组各项工作)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测评指标组
组长:王海燕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董 娟 区委网信办主任
成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创城办、区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等。
区创城办联系人:杨皓程(区创城办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指标组各项工作)
3.培育文明道德风尚测评指标组
组长:王海燕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 敬罕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七星交警大队、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高新区税务局、七星区税务局、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等。
区创城办联系人:文 鹰(区文明办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指标组各项工作)
4.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测评指标组
组长:蒋伟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 钧 区政府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刘 刚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谢 宏区政府办副主任、政务中心主任
成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
区纪委监委联系人:崔敏
区政务中心联系人:陈俊璞(负责联系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指标组各项工作)
区创城办联系人:蒙明星
5.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测评指标组
组长:胡 凯副区长、七星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龙宪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成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委政法委、七星区法院、七星区检察院、区民宗局、七星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等。
区司法局联系人:靳晶晶(司法局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指标组各项工作)
区创城办联系人:张 奔
6.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测评指标组
组长:蒋伟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董 冰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七星区法院、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七星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政管办、高新区税务局、七星区税务局、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等。
区发展改革局联系人:钟世团(主任科员,负责联系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指标组各项工作)
区创城办联系人:张 奔
7.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测评指标组
组长:王海燕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邓秋才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成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牵头单位: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文明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七星交警大队、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等。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人:翁妮(负责联系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指标组各项工作)
区创城办联系人:何敏杰
8.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测评指标组(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
组长:王海燕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蒋才华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秦正阳区文明办主任
成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七星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等。
区教育局联系人:覃保斌(负责联系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指标组各项工作)
区创城办联系人:石显艳
9.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测评指标组
组长:易理冬区委常委、副区长(挂职)
副组长:卓志炳区城管局局长
成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区城管局联系人:蒋昊宇(负责联系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指标组各项工作)
区创城办联系人:蒙明星
10.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测评指标组
组长:徐彦平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胡 凯 副区长、七星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覃元举 七星公安分局政委
成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牵头单位:七星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七星消防大队、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等。
区公安局联系人:卓尚红(七星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系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指标组各项工作)
区创城办联系人:张 奔
11.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测评指标组
组长:刘春吉 副区长
副组长:何志凌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区生态环境局联系人:韦阳凤(负责联系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指标组各项工作)
区创城办联系人:谭凌强
12.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测评指标组
组长:王海燕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钟 海区委办副主任
敬罕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机关工委、区委督查绩效办、区文明办、区创城办、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七星公安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高新区税务局、七星区税务局、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等。
区创城办联系人:王桂英
(三)问题整治组
1.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整治组
组长:文 仆区委常委、副区长
阳 明 副区长
副组长:莫晟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敬罕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治坤 区商务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
成员单位:区创城办、七星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等。
工作职责:有关单位和各乡办、华侨旅游经济区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问题整治工作。
2.背街小巷整治组
组长:易理冬区委常委、副区长
金光辉 区政府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卓志炳区城管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成员单位:区创城办、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等。工作职责:有关单位和各乡办、华侨区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问题整治工作。
3.交通秩序整治组
组长:胡 凯副区长、七星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陆 军七星交警大队大队长
牵头单位:七星交警大队
成员单位:七星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等。
工作职责:有关单位和各乡办、华侨旅游经济区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问题整治工作。
4.市容市貌、老旧无物业小区环境整治组
组长:易理冬 区委常委、副区长
金光辉 区政府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卓志炳区城管局局长
马志鹏 区城建局局长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成员单位:区创城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等。
工作职责:有关单位和各乡办、华侨旅游经济区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问题整治工作。
5.公益广告、市民文明素质、创城满意度、宣教工作提升组
组长:王海燕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张 钧 区政府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敬罕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 娟 区委网信办主任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区创城办、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政管办、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团区委、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等。
工作职责:有关单位和各乡办、华侨旅游经济区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问题整治工作。
(四)统筹协调组
1.办公室
主任:王海燕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张 钧 区政府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副主任:钟 海区委办副主任
伍健钢区政府办副主任
艾启伦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秦正阳区文明办主任
成员: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及各有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组成。
工作人员:刘小兰(区创城办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区创城工作指挥部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负责了解掌握各项创建工作进展并向创城工作指挥部汇报情况、提出参谋建议;负责协调督办指挥部批办的事项;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创建督导、模拟测评和档案资料等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和领导讲话,编发《桂林市七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简报》;负责与中央、自治区文明办保持联络、反馈创建工作情况;联系协调督办各指标组工作情况,管理好创城办下设组工作。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材料组、实地考察组、民意测评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组、“创建文明城为民办实事”金点子工作组,负责创城网报材料、实地考察、民意测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等4大创城测评项目的日常模拟测评和督导联系及创城“金点子”征集办结工作。
2.测评组
组 长:王海燕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艾启伦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敬罕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秦正阳区文明办主任
成 员:由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工信局、七星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高新区住建局、七星区住建局、区漓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政管办、各乡办、华侨旅游经济区联络员及抽调人员组成。
负责实地考察点的确定申报工作,制定实地考察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对所有实地考察点的建设进行指导和检查,打造行业文明创建示范点;科学制定现场考察计划,开展高密度的现场考察工作;定期通报现场考察结果;对实地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转办呈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3.宣传教育组
组 长:王海燕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副组长:敬罕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 娟 区委网信办主任
成 员:由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有关单位具体负责人组成。
工作人员:熊晓敏、杨皓程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和社会宣传等工作,加强舆论监督,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4.督查约谈组
组长:周海斌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田 勤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周毅松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副组长:黄 辉 区督查绩效办主任
刘 刚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宏星 区机关工委书记
艾启伦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绩效办等。
工作职责:负责依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标准对创城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编印督查简报。对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
5.经费保障组
组长:蒋伟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蒋晓辉区财政局局长
艾启伦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由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主要领导、区直各有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研究核定筹措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经费,并对资金使用情况把关问效。
(五)县(区)工作组
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参照本方案,制定包联工作方案,报区创城办备案。
四、工作任务要求
(一)强化领导,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区领导负责统筹领导,压实创城工作责任,推动工作开展。区直各责任单位和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联动配合,确保创城实地测评点位(含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指标)100%过关,民意测评满意度达到97%以上,区委宣传部和市创城办负责开展培训指导,常态督办汇报,及时沟通协调,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工作实效。
(二)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全面落实。一是组织宣传发动,指导朝阳乡、各街道和华侨旅游经济区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抬眼可见、举足即观”的浓厚创城氛围。二是开展入户走访,每月深入联系片区开展1—2次入户走访和志愿服务,倾听群众心声,收集创城意见,切实提高入户调查满意率。三是帮助解决问题,深入创城一线帮助基层解难题办实事,促使路不平、灯不亮、墙不洁、地不净等现象明显改观,让广大市民在包联过程中得到实惠、增强获得感。四是联合开展活动,联合开展“创城在路上 发掘七星美”文明随手拍、“进社区访民情”等系列创城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民自觉践行文明规范,共同创造美好家园。五是加强督促指导,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创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分析查找原因症结,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帮助补齐短板,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效。
五、包联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区领导包联创建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和区委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包联工作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承担责任,形成创城热潮。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包联责任落实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积极主动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任务,切实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要将各项创城任务层层分解,逐项、逐环节落实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紧扣节点,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包联区域分工,及时组织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对标创建,确保包联范围创城工作在6月份有明显起色,7月份各项测评指标全部达标,测评结束后各项工作持续巩固,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区创城办要联合区督查绩效办对包联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的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搞形式主义、“跑偏脱靶”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规进行问责。相关督查结果要漓东微报和一楼大厅曝光专栏进行通报,作为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各责任单位于每月15日、30日上报工作进度情况至区创城办。(邮箱wmb2126040@163.com)
各责任单位于每月15日、30日上报工作进度情况至区创城办。(邮箱wmb2126040@163.com)
附件:桂林市七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度汇总表
附件
桂林市七星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度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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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包联点位 巡检次数 |
包联点位合格率 |
网报材料完成率 |
开展进社区 访民情活动次数 |
民意测评平均分 (城区填写) |
备注:每月15日、30日填写后发送至区创城办邮箱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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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林国家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印发 |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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