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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星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5-07 14:25     来源: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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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机关有关部门,辖区有关企业:

《七星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七星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9118)、《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201)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年底前,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乡、街道(社区)和村(居)实行社会化管理。从202111目起,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的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常态化移交各地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同步推进乡、街道(社区)和村(居)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办理移交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民生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应交尽交的原则,加快办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乡、街道(社区)和村(居)实行社会化管理手续。原则上按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常年居住地进行移交,户口所在地与常年居住地不致的,尽量将户籍迁入常年居住地。国有企业应主动与所在乡、街道(社区)和村(居)对接,按规定与所接收的乡、街道(社区)和村(居)签订退休人员移交管理协议,做好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和档案整理、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企业出资人要积极协调企业在办理移交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确保顺利移交、平稳移交。(责任单位:区国资办、街道(社区)、乡、村(居))

(二)切实做好移交管理服务

根据接收任务配备人力、物力,加强经费保障。明确乡、街道(社区)和村(居)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办理流程,提高乡、街道(社区)和村(居)管理服务能力。按照属地一个标准移交,一个标准提供服务,解决不同隶属企业接收难问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通过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便民措施,多渠道、多方式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街道(社区)和村(居))

(三)确保移交服务有效衔接

1.妥善解决活动场所问题。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能够分割移交的,经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无偿划转给乡、街道(社区)和村(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较为集中,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活动场所确实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乡、街道(社区)和村(居)协商采取调换等方式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由国有企业与乡、街道(社区)和村(居)协商解决。多元化股东的国有企业应当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比例核减国有股东所有者权益。划转后的资产由乡、街道(社区)和村(居)负责管理维护并向社会开放,继续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优先开展养老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街道)

2.做好人事档案交接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属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理权限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交接管理工作。档案移交后,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按规定做好企业退休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由区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退休后的人事档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按有关规定保障企业退休领导人员政治待遇,企业退休领导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等事项审批工作,按上级组织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4.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乡、街道(社区)和村(居)。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区直属机关工委、乡、街道(社区)和村(居)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国有企业休人员中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落实后,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协助转入地党组织对党员进行至少为期一年的跟踪管理。转入地党组织要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建立健全、理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组织活动,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采取党建共建、活动联办、场所共用等多种形式,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与区直属机关工委、街道工委、乡党委、社区及村党组织的联系对接。(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直属机关工委、乡党委、各街道)

(四)妥善处理退休人员移交后的相关待遇问题

1.做好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其各类社会保障待遇要按时足额支付。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不降低。(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各国有企业)

2.分类处理统筹外费用。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管理后统筹外费用问题。对国有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各企业对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严禁借机巧立名目违规提高福利待遇。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划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对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责任单位:各国有企业)

3.移交后继续给予退休人员关心关怀。移交乡、街道(社区)和村(居)管理后,各企业要对退休人员从政治上、生活上继续给予关心关怀,对社区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继续给予支持。定期向退休人员通报企业发展情况,及时通报企业重大变化情况。国有企业的生活设施、活动场所要继续对退休人员开放。继续对退休人员进行节日慰问、家庭困难慰问。加强与社区联系,协调解决社区在接收管理中的问题。(责任单位:各国有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接收和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

(二)落实企业工作责任。国有企业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制定本企业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要统筹协调所属企业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切实做好职工及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移交过程中的困难,确促平稳移交。国资监管机构要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所属企业的考核,确保责任落实。

(三)落实资金保障。按照阶段支出、分级负担原则,区财政局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乡、街道(社区)和村(居)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

(四)明确职责,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指导(详见附件),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附件:七星区国有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任务清单

附件

                           七星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最迟完成时间

1

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任务,加强指导督办

区国资办

2020年4月30日

2

召开会议布置开展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区国资办

2020年5月15日

3

结合实际,制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接收流程、优化完善服务规范

区委组织部、区直属机关工委

2020年5月24日

4

结合实际,制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流程、优化完善服务规范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4日

5

开展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和档案管理、登记造册等基础性工作,启动移交程序

所有未完成移交的国有企业

2020年5月30日

6

指导督促各企业与接管单位乡、街道(社区)和村(居)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工作

区委组织部、区直属机关工委、乡党委

2020年6月30日

7

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属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8

主动与所在地乡、街道(社区)和村(居)对接,按规定与接收社区签订退休人员移交管理协议

所有未完成移交的国有企业

2020年6月30日

9

履行总协调的职责,跟踪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协调解决企业在办理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区国资办

2020年6月30日

10

自查是否存在不愿意接受退休人员的情况,如有则需要严肃批评,迅速改正

乡、街道(社区)和村(居),华侨经济区

2020年6月10日

11

指导督促各企业和接管单位落实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政策、移交管理服务标准等方面工作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0日

12

尽快把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活动场所等社会职能移交出去,全面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明确过渡期的具体办法,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得到妥善解决

各企业

2020年6月30日

13

抓紧完善乡、街道(社区)和村(居)管理服务功能,按照管理服务内容和退休人员数量,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

乡、街道

2020年6月30日

14

指导、协调各企业、乡、街道(社区)和村(居),全面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常态化

乡、街道

2020年6月30日

15

解决因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导致乡、街道(社区)和村(居)管理能力不足、建设滞后的问题,提升乡、街道(社区)和村(居)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1日

16

把社区布局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统筹考虑,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使社区布局建设适应接纳移交退休人员新要求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

17

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

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公开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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