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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旅游区,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区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对七星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桂林市七星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依据《清单》开展检查工作。各部门对涉及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的,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其他检查事项除有必要实施全覆盖的之外,应全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实施。
二、做好《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各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修订情况,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如需对本部门《清单》进行调整的,须在清单更新(制定)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七星区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办(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其进行审核调整并公布,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桂林市七星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七星区事中事后监管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会议办公室
2023 年3月3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