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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发〔2023〕2号--关于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涉企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

2023-03-17 17:05     来源: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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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2019〕1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常态化、规范化,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工作,请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1、各单位要依据法定职责,梳理本单位“抽查事项清单”,凡抽查事项发生增减的单位,需重新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并于2023331日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并发布。

2、各单位要依法梳理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凡发生执法人员变动的单位,需重新调整执法人员名录库并于2023331日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并发布。

3、各单位要依据本单位制定和发布的“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单位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少于15次,参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成员单位覆盖率100%做到抽查事项100%全覆盖

4、各成员单位根据检查计划,要统筹规划,及时合理安排时间开展“双随机”检查,至2023年6月30日应完成已发布任务的50%以上检查,至2023年9月30日完成已发布任务的80%以上检查,至2023年11月30日应完成所有已发布任务的检查,并按要求公示检查结果。各单位要按计划开展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在检查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如上级另作其他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涉企信息归集工作

各成员单位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凡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实施“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的,在具体行政决定作出后的20个工作日内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本单位对该户市场主体实施“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的信息,履行涉企信息归集职责。

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联系。联系人:韦成阳,联系电话:3678380;电子邮箱:qxsjj-fgg@guilin.gov.cn。

七星区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 公开”

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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