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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2019〕13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常态化、规范化,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工作,请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1、各单位要依据法定职责,梳理本单位“抽查事项清单”,凡抽查事项发生增减的单位,需重新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并发布。
2、各单位要依法梳理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凡发生执法人员变动的单位,需重新调整执法人员名录库并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并发布。
3、各单位要依据本单位制定和发布的“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单位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做到抽查事项100%全覆盖,并于2022年6月10日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并发布。各单位要按计划开展检查工作,并按要求在检查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各单位要于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部门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和检查结果录入工作。
4、各成员单位2022年至少需实施一个“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并于2022年6月10日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并发布。各牵头单位要在计划时间内组织实施部门联合抽查,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在联合检查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全部抽查结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于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年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和检查结果录入工作,如上级另作其他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涉企信息归集工作
各成员单位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凡对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实施“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的,在具体行政决定作出后的20个工作日内需通过“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本单位对该户市场主体实施“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的信息,履行涉企信息归集职责。
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联系。联系人:韦成阳,联系电话:3678380;电子邮箱:qxsjj-fgg@guilin.gov.cn。
七星区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 公开”
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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