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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放依据和标准:根据2016年《桂林市农业三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财农﹝2016﹞33号)要求,从2019年开始,全区统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对因各种原因尚未确权到户的耕地,可仍按上年度补贴依据给予登记和补贴。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
三、补贴范围:朝阳乡、穿山街道办事处、华侨旅游经济区范围内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对于一年生草本的果品类作物,如种植西瓜、草莓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但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树、茶叶等不予补贴。
四、政策咨询电话及地址:
朝阳乡 0773-2181860 朝阳路8号
穿山街道办事处0773-2127205 施家园路6号2号楼
华侨旅游经济区 0773-3909498 华侨旅游经济区
五、申请地点:户籍所在地村委
六、投诉举报电话及地址:区农业农村局0773-2126102
桂林市骖鸾路26号高新开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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