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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农业农村局 七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七星区2023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4-12 16:20     来源:七星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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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农业服务中心:

现将《七星区2023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七星区农业农村局           七星区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

七星区2023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桂农厅发〔2023〕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3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上级2022年下达我区扩种200亩收籽油菜的任务,按时将收籽油菜补贴发放到位,保证种植面积及产量双达标。

二、补贴对象范围

(一)项目实施单位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38号)文件精神,上级下达我区扩种收籽油菜补贴资金2.7万元,项目具体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共同实施。

(二)补贴对象及资金使用

补贴对象为2022年的收籽油菜种植者。获补贴的收籽油菜种植者须符合本区补贴条件并经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核验确认,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种植者。

三、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核验确认的收籽油菜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标准

自治区下达我区扩种收籽油菜补贴资金2.7万元,此项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每亩补贴标准为135元/亩,补贴金额不超过2.7万元。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本次补贴主要用于生产者补贴。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朝阳乡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收籽油菜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财政部门通过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要集中力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2023年5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五、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按照“制定区级方案—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公示—报区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公告—发放”的程序进行。

(一)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我区实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并及时印发本区实施方案,于2023年4月17日前分别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政策宣传。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严明纪律,避免发生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区、乡两级共同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审核确认后,在乡人民政府、村委公示3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要进行二次公示。

(四)汇总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整理形成补贴资金发放方案,联合行文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五)批复和公告。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补贴对象、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收到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后,朝阳乡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在补贴对象所在村张贴补贴资金发放公告。

(六)发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文件印发后,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朝阳乡。朝阳乡财政所收到补贴资金后,委托金融机构及时将补贴款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专门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工作人员经费落实、补贴方案把关、政策宣传和解释等工作。朝阳乡人民政府对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补贴相关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做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整理审核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做好典型宣传。要加大收籽油菜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种植成效,调动农民稳粮增油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工作要求。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要坚持并完善此前涉农补贴行之有效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整理台账归档。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六)做好项目总结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于2023年6月中旬将此项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并在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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