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部门、局二层机构,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和《桂林市七星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肖艳霞同志任桂林市东江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中国共产党桂林市七星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教育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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