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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小凤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七星区艺体类培训机构消防、医疗及突发事件等公共管理与社会监督的建议”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让我们看到辖区居民对我区中小学生参加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非学科校外培训安全性的关心,根据您提出的“加强七星区艺体类培训机构消防、医疗及突发事件等公共管理与社会监督的建议”,我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情况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广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实施细则》的工作要求,明确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培训机构的审核工作由文化、体育部门负责,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审核意见书,并经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登记后才能开展培训。
目前,教育部已向社会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提出征求意见,该条例明确了教育部门是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部门。《校外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也已生效,待组建执法部门后会对培训市场进行监管,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合规经营,整治不合规的培训机构,净化校外培训市场。
二、主要工作
(一)为做好非学科培训机构审核业务的衔接工作,我局成立了非学科培训机构领导工作小组,制定了七星区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阶段性审核工作方案,在遇见七星公众号发布了启动文化艺术类、体育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工作的公告,公布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核条件和审核材料清单,联合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了一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明确了合规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公布了投诉热线,提倡家长到合规的培训机构参加校外培训,保障家长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为确保合规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我局多次对培训机构的教材、从业人员、场地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培训机构在教室、过道、大厅等公共区域安装监控,对教师的培训工作进行全流程监控,要求教师持证上岗,要求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备案的教材执教,规范教学标准,不准超纲教学,要求培训机构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设备,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巡查、定期进行上岗培训等。我局也多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会,邀请消防部门上门指导开展消防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培训机构合规经营的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为保障家长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培训机构会定期进行从业人员培训,开设法律学习课程和专业培训课程,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法律意识和处理纠纷的能力,维系好家长与培训机构的良好关系。目前,我局未接到一起在合规的培训机构发生人身伤害的投诉。
(四)为促进培训市场良性发展,我局多次联合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对不合规的培训机构开展地毯式排查,向不合规的培训机构下发办理审核登记通知书,明确告知申报流程和条件,建议合规经营。
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桂林市七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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