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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彦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七里店路回民公墓入口处安装摄像头的提案》,经研究调查办理,现答复如下:
区委统战部对提案高度重视,委派区民宗局具体协调相关事宜。
区民宗局接到提案后,于3月29日下午,协调区城市管理局与您一起到回民公墓现场实地进行调查了解情况,会商解决办法。您强调:只要把环境卫生管理好,无人乱丢垃圾等乱象情况发生,也可不装摄像头,装摄像头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区民宗局分别于3月30日、4月15日、4月18日协调区督效办、区政协提案委、区科技园区局、区城管局、朝阳乡、湖塘村委、穿办、光辉村委、区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实际情况,会商解决办法。商议建议:1、由区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于4月30日之前将现有垃圾清理干净。2、明确道路业主单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区环境综合指挥部复函,于4月23日至26日,提前完成清运各类建筑生活垃圾共计1150立方米、黄土覆盖810立方米。
区委统战部于5月6日向区政府请示,协调相关单位并明确回族公墓旁道路所属业主单位,便于建立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区政府给予答复:该地段由区城市管理局为业主单位。
5月31日,区民宗局协调区城管局数字城管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与您于再次到现场查看协调相关事项,您的意见:周边环境整治的非常满意,开斋节期间群众所见现场清理情况非常感谢!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您建议道路业主单位在道路入口处设立地桩,阻止机动车、三轮车的进入倾倒垃圾。目前道路业主单位正在推进落实。
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将持续关注您的提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七星区委统战部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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