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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7号建议“关于施家园11组村民危房改造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由贵单位主办,我单位会办。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国有土地上的私宅危房重建,2020年桂林市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桂林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危旧房屋重建、改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权属证明文件;
(二)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
(三)房屋所在区域无整体改造项目;
(四)符合国家防火规范要求;
(五)符合历史文化保护要求;
(六)不超过原土地使用权范围,不超过原产权建筑面积,不改变原房屋使用性质;原建筑占据规划控制线的,应当退让规划控制线。
二、施家园11组村民自建房可按上述要求备齐材料报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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