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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教育局机构概况及领导简介

2023-12-27 09:36     来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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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教育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监督组织实施。会同区有关部门编制全区科技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并实施本地区科技创新、科技管理、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产学研结合等各项政策、措施,提出科技体制、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负责科教兴区战略的实施。

2、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建、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共青团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行风评议、校务公开、机关效能等工作。配合做好区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3、负责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区学校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研究、教学装备配备与管理工作。

4、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协调财政部门编制本辖区年度教育经费收支预算,负责分配市和区拨给的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安排辖区学校年度教育设施的修缮,完成年度基础教育统计和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节能减排、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有关科技财务的政策和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归口管理区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指导做好七星区在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工作。

5、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按权限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继续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综合研究、统筹规划全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指导全区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监管中小学教学用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7、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和指导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组织教师招聘、教师培训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学校教师队伍、校级领导队伍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学校机构设置和教育岗位设置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审核及评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师资调配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选拔专家、享受政府特殊、专项津贴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区级教师奖励基金的征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9、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教育督导、语言文字等工作;依法对全区各类学校进行宏观调控管理和督导评估。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会同主管部门管理本区教育系统外事工作,做好本区教师、学生出国学习、访问、参加夏令营等活动的审批工作。统筹管理并指导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区外籍教师、专家工作。

10、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拟定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拟订教育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并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和本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教育系统网络管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有关版权和专利等方面的工作。

11、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制定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的规划,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2、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少先队、共青团、妇联、计生、综合治理安全维稳、体育卫生、心理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统战、禁毒、科技、教育工会、普法教育及其他社会活动等工作。指导中小学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工作;指导、监督和承担学生资助管理、课后服务等工作。

13、组织编制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调整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审核全区新建小区配套建设中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和教育设施的配置,按权限审批全区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撤销、变更,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14、负责全区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协助相关单位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的科技计划项目,多渠道筹措科技资金,增加科技投入,并受委托对这些项目(课题)实施管理。

15、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水平。

16、负责组织参加各类科技展览展会、学习交流活动,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17、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局办公室职责:组织安排教育局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主管部门、外机关及局内各股室的联系。草拟和编辑教育局各类文件、布告、通知、工作总结、计划。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各类文件的立转安排和会议事项、上级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及保密工作,机关效能及法治工作。供应办公用品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承担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773-218608

党委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日常党建、意识形态、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好工委会和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做好网宣、党委信息、党费收缴、发展党员、“两个覆盖”、慰问党员、书记培训、党务工作者培训、党报征订、党统、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述职等工作。指导支部开展党组织活动,指导做好“三会一课”、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阵地建设、党建品牌等工作。指导共青团工作。 联系电话:0773-218602

纪检办公室职责协助区纪委监委监督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检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违纪案件,检查教育系统重大复杂的违纪案件;协助区委教育工委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党风党、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接待、处理全区教育系统信访、“12345 热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会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贯彻落实反邪教工作的政策、法规及各级反邪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意见。联系电话:0773-218602

人事教育办公室职责统筹和指导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组织教师招聘;按规定权限负责学校教师队伍、校级领导队伍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学校机构设置和教育岗位设置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审核及评审工作;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师资调配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各级各类评优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区级教师奖励性绩效考评分配。全区教职工档案管理。联系电话:0773-218615

德育与语言文字办公室职责拟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开展推普乡村示范点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小手拉大手 同讲普通话”宣传活动。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学校开展推普周系列活动,全方位普及国家通用语言。负责中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验收工作,完成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和普及工作。联系电话:0773-7597860

安全卫生办公室职责责基本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贯彻和落实;负责各学校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接受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重特大险情和灾情。联系电话:0773-218609

基础教育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活动,总结与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办学水平。负责学区划分工作,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定、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完成新生入学分配工作。负责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用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73-218610

职成与审批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活动,总结与推广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办学水平。负责学区划分工作,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定、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完成新生入学分配工作。负责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用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773-218610

电教站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信息科技学科教研和信息科技学科教师培养、科技等工作。联系电话:0773-2180598

核算中心职责主要负责教育局及二层机构的财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预算方案,按时做好报账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的核算,做好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协助学校做好经费分配、使用工作,保障经费合规使用;组织财务资产的管理,做好资产登记、折旧等工作;负责教育局及二层机构的预决算公开工作。联系电话:2183620

十一财务室职责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协调财政部门编制本辖区年度教育经费收支预算,负责分配市和区拨给的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安排辖区学校年度教育设施的修缮,完成年度基础教育统计和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资产管理工作。

十二项目办公室职责项目办公室职责:负责区属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维修工作联系电话:0773-218619

(十三)督导室办公室职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对教育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或建议。对被督导单位或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奖惩、任免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联系电话:2183613

三、负责人:李义生

    四、办公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街道码坪街15号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73-2183608

六、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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