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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2022-10-31 18:30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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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2315


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


目 录

前言4

第一章发展基础4

第一节发展现状4

第二节机遇挑战10

第二章总体要求11

第一节指导思想12

第二节基本原则12

第三节发展目标14

第三章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16

第一节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7

第二节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19

第三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20

第四章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22

第一节总体布局22

第二节优化提升城市核心区24

第三节大力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25

第四节加快推动县域城市发展27

第五节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和特色小镇29

第五章强化城镇化产业支撑能力31

第一节持续优化城市产业结构31

第二节全面提升城市宜乐宜游水平33

第三节大力发展县域经济35

第四节提升产业带动就业能力37

第六章全力打造最宜居城市38

第一节建设舒适便利的精品城市39

第二节建设创新活力涌动的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41

第三节建设桂林特色的人文城市43

第四节建设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45

第五节建设和谐共生的绿色城市47

第六节建设健康安全的韧性城市49

第七章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52

第一节优化城市空间治理52

第二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53

第三节合理调整行政区划55

第四节健全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56

第五节完善住房市场供应体系57

第八章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58

第一节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59

第二节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61

第三节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63

第四节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64

第五节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65

第九章推动内外高水平开放协同66

第一节大力推进国际化进程66

第二节加快建设桂北城镇群67

第三节加强跨区域协调发展68

第十章保障措施70

第一节加强组织协调70

第二节注重政策引导71

第三节分类试点示范71

第四节加强人才培养72

第五节实施评估考核72




《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旨在明确未来五年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擘画未来十五年城镇化发展蓝图,是指导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桂林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国际旅游胜地,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美誉度持续提升,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发展现状

按照国家、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核心,走出了一条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凸显文化、生态绿色的具有桂林气质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一、主要成绩

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十三五时期,全市城镇常住人口从2015年的231.29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259.2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46.62%提升到52.58%,累计提升5.96个百分点。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2015年的30.51%提升到2020年的41.30%,累计提升10.79个百分点,高出自治区8.02个百分点。

城镇格局不断优化。坚持新区产城互动做加法,老城疏解提升做减法,城市扩容打开新空间,主城区面积扩展至147.55平方公里,桂林新区成为城市新中心。老城累计实施重大工程项目106个,北通南畅、东拓西联城市路网基本建成,建成万福东路、龙门大桥、香江立交等一批重大项目,完成65条城市道路白改黑,建成17座人行天桥,实施福隆园、塔山、新生街等片区改造,完成111个城中村及260个无物业管理小区改造提升,逍遥楼、东西巷成为城市新地标。桂林新区建成区面积40平方公里,累计实施项目215个、完成投资440亿元,中心区规划设计获国家绿色生态城区最高星级评价,九横七纵主干路网加速形成,环城水系全面通航,市直机关全部入驻,一批学校、医院、市场、商业综合体建成使用,再造一个新桂林的蓝图变为现实。县域发展活力持续增强,9个县(市、区)累计15次获广西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先进(进步)县(市、区)荔浦完成撤县设市,聘请职业院校老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在农民工创业园内开展培训的新型城镇化试点经验获国家推广,灵川与主城区同城化步伐加快,粤桂黔高铁枢纽作用凸显,全州、兴安、永福、阳朔、灌阳、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平乐、恭城瑶族自治县等县城新区建设老城改造提升成效显著。恭城月柿特色小镇、荔浦衣架特色小镇等7个特色小镇列入全区特色小镇清单,数量位居全区第一位。

城市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提升。两江国际机场T2航站楼、贵广高铁、桂林动车所、桂阳公路改扩建工程等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投入使用。5条高速建成通车,新增里程266公里,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49万公里,居全区前列,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不断提升。建成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实现5G网络市区全覆盖、光纤网络和4G网络行政村全覆盖,成为广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副中心城市、首批数字经济示范区。城北水厂二期供水工程建成。新增风电装机容量160.5万千瓦。全面实行河(湖)长制,主要河流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93.8%、10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森林覆盖率达71.87%,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协同推进,建成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74个、田园综合体22个、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园、点)1746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2,“美丽桂林·乡村建设”目标全面实现。全市一半以上村屯开展三清三拆,实现镇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目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4.2%,卫生厕所普及率9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95%农村垃圾专项治理两年攻坚项目通过国家验收。49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村建设基本完成,200个现代特色生态宜居乡村示范村加快建设。具备条件的乡镇通公交率100%,所有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四好农村路成为全区典范。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99.68%的农户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2020年获全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秀等次第一名,全州、兴安、永福获优秀县,数量居全区第一。全市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6.3%9.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由2.5缩窄至2.2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持续加大,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3.7万人次,城镇新增就业27.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实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覆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1.07%。社会保障实现应保尽保,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完善。全市行政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公共图书馆、美术馆、综合性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对公众实施免费开放服务,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6.17万套,解决了30多万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提前完成,全市44个集中安置点全部竣工,698229934人搬迁入住。建成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床位数居全区首位,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78.8岁,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

二、问题和短板

城镇化质量不高。城镇化率低。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2.58%,低于全国(63.89%)及全区(54.20%)平均水平;老龄化严重。桂林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20.33%,分别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1.633.64个百分点,属于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之一;吸引力不强。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减小与老龄化并存,桂林常住人口占全区比重为9.84%,较2010年下降了0.48个百分点,全市15—59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60.04%,较2010年下降9.04个百分点,对年轻和高学历人才的吸引力不足。随着创新发展对年轻、高素质劳动力需求激增,人口与产业协调发展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城市品质有待提升。老城新区、生产生活、地上地下等空间规划布局统筹不够,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预防应对自然灾害、疫情险情、重大公共事件的制度体系还有待完善,交通拥堵、停车难、城市内涝等问题亟待加快解决,街道和社区资源配置不足,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薄弱,管理和服务能力与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仍有差距。

产城融合亟待加强。产业发展动能不强,2020年桂林市三次产业结构为22.8:22.8:54.4,第一产业比重分别高于全国、全区15.1、6.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分别低于全国、全区15、9.3个百分点,受制于产业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基础薄弱,吸引人才就业落户能力不足。工业园区规模总量不大,集聚效应不明显,园区生活生产配套设施相对缺乏,文化、娱乐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中心城镇宜业宜居宜乐宜游水平偏低,对周边乡镇的辐射带动能力有限。

专栏1 2020年桂林县(市、区)人口主要指标

地区

常住人口

(万人)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2015年提高

(个百分点)

桂林市

493.74

52.58

5.88

秀峰区

16.13

100.00

0.00

叠彩区

20.31

86.09

0.09

象山区

28.72

98.62

—0.07

七星区

38.78

99.05

0.25

雁山区

13.28

30.29

1.84

临桂区

55.58

57.43

8.59

阳朔县

27.35

31.46

2.19

灵川县

42.33

49.72

4.79

全州县

56.65

38.00

8.34

兴安县

30.74

38.28

5.18

永福县

22.89

38.65

10.04

灌阳县

20.87

40.94

8.06

龙胜各族自治县

13.97

34.92

6.09

资源县

13.94

36.76

8.54

平乐县

34.14

29.68

2.33

恭城瑶族自治县

24.57

33.22

6.90

荔浦市

33.49

43.87

2.93

注:数据来源于《桂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111日零时。


第二节机遇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将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广西和桂林也处于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挑战前所未有,机遇前所未有。总体来看,桂林市新型城镇化发展仍处于比较有利的机遇期。

机遇方面:十四五时期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迈入新阶段,国家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资源资产价值日趋显化,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跨界配置更为频繁,城市居民入乡消费趋于普遍,为桂林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对促进城乡供给侧改革,促进城乡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提出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桂林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国家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以两新一重建设为重点的扩内需战略,为桂林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发展带来新机遇;广西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桂林加快建设全区副中心城市,支持桂林打造桂粤湘黔四省区产业合作交流平台、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桂林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挑战方面:后疫情时代桂林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我市以旅游业等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经济受疫情冲击明显。区域竞争态势加剧,周边城市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受珠三角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及长江中下游城市群的虹吸效应明显,人口和资源大量外流。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在重塑国内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对内陆城市提出挑战,桂林发展面临不转则衰、不快则退的竞争压力明显上升;新增农业转移人口下滑趋势增强,人口老龄化压力渐显,城市居民对优质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和健康安全等方面需求快速增长,城市发展从经济导向更多转向生产生活生态多元导向,社会发展加速转型对城乡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提出更高要求;公共安全危机加大。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各类矛盾风险进入高发易发阶段,对城市共建共治共享提出更高要求。公共安全倒逼健康城市、韧性城市建设全面提速,超前做好应对影响城镇化安全的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的预案,从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各方面全方位增强城市韧性,全面提升城市的响应能力、应变能力、抗压能力、恢复能力,成为桂林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且紧迫的任务;桂林新型城镇化仍处在追赶和缩小与全国、全区差距的阶段,面临既要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又要转型发展、提升质量的双重任务,迫切需要探索彰显自身特色与优势的新型发展路径。

第二章总体要求

十四五及今后更长时期,桂林肩负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历史使命,必须坚持以人为核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新型城镇化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领,以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城镇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产业发展和城市品质提升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不断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构建城景一体、城乡共荣、主客共享的现代化城市新空间,加快建设最宜居城市和广西副中心城市,为与全国全区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第二节基本原则

——遵循规律,彰显特色。把握城镇化客观规律、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顺势而为、稳妥推进。突出城市建设品质和文化品位,将传承弘扬历史文化、山水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等城市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有机结合,营造开放包容的城市发展氛围。

——以人为本,公平共享。坚持以人为核心,进一步优化提升城市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促进非户籍常住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使城乡居民共享新型城镇化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化同步,城乡融合。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推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与人口集聚相统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创新驱动,系统集成。破除制约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作用,让创新成为城市发展主动力。按照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的要求,坚持系统思维,统筹空间、规模、产业结构,协调规划、建设、管理和生产、生活、生态等各个方面,全面增强城镇化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生态优先,健康安全。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城镇集约紧凑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增强城市系统免疫能力,强化危机防控意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显著增强城市防范和化解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维护城市运行秩序。

第三节发展目标

一、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世界级旅游城市全面建成,打造成为世界级山水旅游名城、世界级文化旅游之都、世界级康养休闲胜地、世界级旅游消费中心,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经济发达、城乡繁荣、社会文明、生态良好、城市宜居、人民幸福的最宜居城市和广西副中心城市,城市综合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辐射带动力全面提升。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8%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体完成,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镇集聚效应大幅增强,城镇体系布局更加优化,城市综合承载力显著增强,功能品质更加完善,形成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

二、“十四五”时期目标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全面加速。实施更加积极、更为包容的人口集聚策略,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以上,提升到全区城镇化平均水平。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质量不断提升。

——城镇空间布局更加优化。一核两翼三区多点”的多中心、组团式城镇化空间布局基本形成,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荔浦、全州副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辐射带动都市近郊区、南部和北部城镇区以及小城镇协调联动发展、功能结构不断优化,集聚效应进一步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稳步提高,特色小镇规范发展。

——城市品质显著提升。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和谐宜居、健康安全、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加快建设,自然山水和田园风貌切实得到保护和利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明显,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治理方式推进城市治理,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高效便捷普惠智能的城市设施和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自由流动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城乡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巩固。产业协同发展程度明显提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降至1.9左右。

专栏2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2.58

57

2.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比例(%

85

3.有意愿参加职业培训的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

96

98

4.五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人口(万人)

27.4

22

5.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5

6.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97

97

7.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100

8.五年累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公里

1202

1288

9.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97.3

110

1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75

100

1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7745

40017

12.城乡收入比

2.2

1.9

13.累计城镇新增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万套)

6.17

5.72

第三章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以在城镇稳定居住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等为重点,兼顾其他非户籍常住人口,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政策改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速度与质量,为促进桂林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有力支撑。

第一节加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核心任务,努力实现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提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保障水平。按照常住人口规模统筹城镇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设施布局,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教育用地,加强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全部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鼓励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流入地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进一步改进教育管理办法,加强随迁子女关爱教育,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完善随迁子女异地升学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以本地学籍、居住年限、连续受教育年限等为依据的中高考报考制度。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高质量就业。完善就业创业支撑和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农民工就业供需衔接和精准服务,提高大数据就业服务运用的覆盖率。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户籍劳动者享有公平的就业机会、职业发展机会,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完善农民工创业园运营管理制度,提升运营水平。进一步落实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民工就业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强化农民工劳动用工规范管理,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民工劳动合法权益。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提升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资源。增加符合农业转移人口特点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推动医共体、医联体倾斜支持人口聚集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农业转移人口能够享受流入地居民同等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卫生健康的知识普及和行为引导,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职业健康保护。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水平和参保率。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放宽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持续扩大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有效衔接。大力推进农民工按用人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以吸纳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的中小微企业为重点,不断扩大失业保险参保面。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规模。推进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推动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部门运用,完善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全面落实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探索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等由常住地发放制度。

拓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渠道。健全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供给体系,重点支持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建设宿舍型或公寓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和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逐步实现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与本地户籍居民在申请条件和审核流程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多元化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等租房、购房需求。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提高对农业转移人口等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金融服务水平。

第二节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

统筹发挥政府、企业、学校等作用,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人文关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开展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技能人才队伍。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与薪资待遇挂钩机制。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优化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完善职业培训券制度,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逐步完善通过技能水平测试等方式对农民工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机制。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成人学校等开放教育资源,开展订单式、套餐制培训。

营造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保护和人文关怀,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科学文化和文明素质。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参政议政和参加社会管理。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志愿者组织等开展关爱农业转移人口行动。在农业转移人口集中居住地建设公共文体空间。

第三节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加强人口信息统计技术应用,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落户门槛,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促进区域人口流动。

加强农业转移人口信息统计。依托广西大数据应用统计支撑平台和广西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完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全市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各县(市、区)公安、统计等部门要夯实人口基础数据,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农业转移人口的规模、结构和流动等情况,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保、房产、信用、卫生健康、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加强和上级对口部门沟通对接,健全农业转移人口统计信息,加快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手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配套落实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公共服务政策,探索建立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并轨路径,健全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与就业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鼓励各县(市、区)政府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稳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统筹使用好财政转移支付、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合理统筹使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和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修订,要充分考虑人口规模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科学测算和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根据各县(市、区)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规模,专项安排进城落户人口相应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专栏3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提升重大工程

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新建幼儿园133所,新建义务教育学校79所,到2025年,全市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比例达到85%以上。

提高就业质量。建成市、县(市、区)、乡镇、行政村四级互联互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互联网+就业服务改造、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扶持、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等计划。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农民工技能大赛和创业大赛。建设和完善一批职业院校,新建交通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第二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培育第二技工学校为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等。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健康桂林建设,推进传染病检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救治、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执法、中医药预防救治、医疗机构救治服务等七大能力提升工程。运营桂林旅游综合医院,建成市中医医院城北院区,加快推进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漓东新院区、南溪山医院雁山分院、市妇幼保健院临桂院区等项目建设。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普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实现社保业务全市通办。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每县(市、区)至少一个以上。

第四章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

高质量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有序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构建功能明晰、优势互补、高效利用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第一节总体布局

坚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着力聚要素、拓空间、优环境、增活力,推动多中心、组团式发展,加快构建一核两翼三区多点的城镇复合空间结构,完善中心城市带动、市县联动、镇村互动格局,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创新驱动力和城市发展能级。

一核:桂林城镇发展的战略核心,是城市功能的主要承载空间。包含由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临桂区构成的中心城区和与灵川县、永福县的部分融合地区所组成的高度一体化城市功能区。

两翼:荔浦市、全州县两个副中心城市。

三区:都市近郊区,包括灵川县和永福县;南部城镇发展区,包括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阳朔县;北部城镇发展区,包括兴安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

多点:以各县城所在地中心镇及其他产业、交通条件较好的重点镇为区域支点。

总体布局图

第二节优化提升城市核心区

加快老城新区一体化发展,建立新区建设与老城区提升联动机制,围绕拓展空间、完善功能、提升品质、优化环境,统筹实施一批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不断提高城市核心区综合承载能力与辐射带动能力,建设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50万的功能完善、特色鲜明、文化品位突出的大城市。

提升老城区品质。推进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加快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围绕实现城市结构重塑、土地集约利用、产业空间拓展、城市功能完善、人居环境改善、历史资源活化等多元目标,统筹谋划和推进资源要素配置、公共设施建设和生产力布局,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增强中心城区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疏解提升老城,加快实施畅通缓堵工程,加快叠彩江东片区、雁山科教旅游新城等片区建设,统筹推进大风山、芦笛路片区等城中村、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推进阳江路、遇龙路等重要交通节点建设,积极盘活原行政办公区域。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楼宇型绿色工业,引导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以及过度集中的医疗和高等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有序转移,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加强城市文化传承和风貌塑造,加大历史文化街区、地方特色建筑等桂林符号的保护修缮,打造一批文化多元的休闲娱乐主题街区,建成漓江歌剧院等城市新地标,展现休闲品位之都新魅力。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严格限高、退距、增绿,提升城在景中,景在城中,山水城景交融的观感和宜居氛围。适应消费新需求,规划建设电竞产业园、时尚产业园、医美产业园等一批新兴文化娱乐消费项目,赋予古城动感、时尚、浪漫新元素,提升老城区历史文化与时尚潮流先导之城品质。

高标准打造桂林新中心。按照建设现代化的山水宜居城市和世界级旅游城市新中心的总体思路,加强新区规划建设和管理。高标准建设机场路以北、兰塘河以南、凤凰林场等片区,推动新区与周边城镇联动开发,促进两江、庙岭、四塘与新区功能互补、同城发展。创新城市开发建设模式,完善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建成新国际会展中心、宏谋中学等项目,规划建设综合性和专业性体育场馆以及一批专业市场,引进酒店、商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知名品牌入驻,加快打造宜居新城。坚持产城互动做加法,优化原有产业园区布局,推动城市重大产业平台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加快优势资源要素向中心区聚集,引进科技、贸易、体育、金融等业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应用,打造现代化智慧新城。加快企业总部入驻,建成现代化的政务聚集区、信息服务聚集区和金融商务聚集区。到2025年,桂林新区城镇化率达到60%,建成全国一流的现代产城融合示范样板。

第三节大力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

推动荔浦、全州在完成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发挥好副中心城市的区域辐射带动龙头引领作用。

荔浦。加快自治区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重点发展马岭、荔城、新坪、青山、修仁等323国道沿线城镇,融合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构建带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城市化地区。加快推进滨江南岸新区及城郊开发,大力推进重要交通节点改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便利性与覆盖性,增强城市宜居宜业度。加快打造百亿产业集群和高新技术百亿园区,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向中高端迈进,争做桂林产业振兴排头兵,争创西部百强县。加快推进桂林荔浦保税物流中心(B型)、现代木材交易市场、电商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探索跨境电商业务。发挥好阳荔蒙旅游联合体作用,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到2025年,力争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24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55%,打造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创新发展集聚区和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县,辐射带动南部片区县域发展。

全州。进一步强化以县城为核心,以绍水、石塘、黄沙河为次中心的城镇发展格局,重点推动湘桂走廊城镇群建设、城市道路改扩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老城区改造等,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城镇功能,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强化产业支撑,打造百亿米粉产业,培育新材料、装备制造产业,建成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县、北联产业转移集聚区。加快推动桂林全州通用机场及航空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全州红色资源优势,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实现城镇化率达到49.5%,打造为广西东北门户、桂北湘南重镇,带动北部片区县域发展。

第四节加快推动县域城市发展

按照补齐短板、协调推进、差异发展的原则,加快推动县域城市的建设发展。深入实施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行动,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等建设任务,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产业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县域城市产业竞争力和人口吸引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城市郊区新城。推进灵川、永福县与桂林市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加强规划战略协同,推进产业协作共赢、公共服务共享、基础设施共建,积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灵川县,统筹推进八里街提质、老城改造、新区建设,扎实做好老旧小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完成三馆一校一宫一中心项目建设。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加快甘棠江、漓江滨水绿道建设。到2025年,力争城镇化率达到55%,全面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宜业的桂林北新城;永福县,加快构建以县城为核心,百寿、罗锦为重点,其余特色乡镇为支撑的城镇布局。全力抓好沙糖桔、罗汉果、西红柿、生猪等特色产业发展。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桥园建设,打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橡胶、地方特色食品等产业基地。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45%,建设成为三江六岸相连的山水园林城市、滨水度假胜地、福寿养生家园。

南部城镇区。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推进交通互联互通,挖掘产业合作潜力,提升农产品品质品牌,建设一批面向大湾区的果园子基地,提升城镇开放发展能力。平乐县,加快新区建设,推进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互动、产业升级与城镇转型协同、产业集群与城镇集群融合,提升城镇宜业宜居水平。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40.5%,打造桂林南部水路联运枢纽、工业强县;恭城瑶族自治县,以县城为核心、以交通路网为纽带、以片区建设为重点,以恭城镇、平安镇等中心镇为支撑,不断提高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发展质量。突出县城老城区和高铁新区统一规划,加快完善县城三桥两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40%,努力建成农业强县、文教强县、康旅强县;阳朔县,以县城为中心,白沙、福利、高田三镇为辐射延展区,加快新城区及拓展区建设。实施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优化升级漓江旅游发展保护带和遇龙河旅游发展保护带,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和谐发展。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48.5%,形成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健康、自然环境优美、文化特色鲜明的宜居宜业宜游的新时代新型城镇。

北部城镇区。积极对接长株潭城市群、长江中下游城市群等区域产业转移,加强在新型工业、物流、旅游等重点产业领域合作。加快江永经灌阳至桂林高速公路等出省联市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通道经济。兴安县,统筹县城南部商贸文旅、北部交通物流、东部生态宜居、西部产业新城建设,加快城南新区建设,打造秦汉历史文化核心区,建成双拥路、移民新区、商贸城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50%,建成全国文化旅游名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灌阳县,建设以县城为中心,文市镇、黄关镇为次中心新圩镇为红色城镇的发展格局,统筹推进江东新区、城北片区、西山坪片区建设。突出瑶族发祥地区域文化特色,充分挖掘湘江战役首战之地的资源价值,加快建设瑶乡小镇。到2025年,力争城镇化率达到45%,建成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示范县、乡村振兴示范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加快构建以县城为主导的城镇体系,提升县城核心功能,打造县城4A级景区,推进龙脊镇、三门镇、瓢里镇等重点镇建设。争取怀化至桂林高铁在龙胜过境设站,推进龙胜峒中、灌阳湖南通道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城镇化率达到40%,形成特色鲜明的文旅重镇、生态美镇、红色名镇;资源县,按照一心两轴三区的发展思路,优化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城镇体系。加强连接城乡的高速与干线公路建设,形成干支结合,四通八达的区域交通格局。全面推进资水丹霞”“红色老山界等田园综合体建设,争取创建2个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到2025年,力争城镇化率达到40%,努力建成产业强县、文旅富县。

第五节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和特色小镇

发挥小城镇联结城乡作用,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健全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发展机制,加快提升小城镇产业竞争力和人口吸引力。

推进小城镇高质量建设。加快乡镇供气供电、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完善交通、环境卫生、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配套设施,补齐乡镇基础设施短板。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小城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生活宜居、环境优美、风貌良好的美丽小城镇。提升小城镇治理水平,推动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放,强化发展产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和村镇规划建设等职能。加强分类分区引导推动大城市周边的小城镇发展成为卫星镇推动具有区位优势或独特资源的小城镇发展成为专业功能镇推动远离城市的小城镇发展成为服务乡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把小城镇建设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融合、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的重要平台。

提升乡镇服务农村经济的能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流通企业向镇域集聚,鼓励社会力量在乡镇发展农资供应、餐饮休闲、物流配送等服务业。推进产城人文融合,加强标准厂房、商贸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主导产业,不断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延伸拓展产业链,积极培育新经济新业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吸引各类生产要素汇集,积极培育经济强镇,增强县乡财政保障能力。

规范发展特色小镇。落实全国特色小镇发展导则,实行特色小镇清单管理制度,健全动态评估检查机制,及时清理或更名不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打造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示范性特色小镇。提升特色小镇建设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动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兴安县溶江镇等特色小镇纵深挖掘地理标志产品的特殊品质和文化内涵,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特色小镇投资运营模式。

专栏4特色小镇培育和建设工程

列入自治区特色小镇清单特色小镇:包括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月柿特色小镇、兴安县溶江镇漓江三花特色小镇灵川县大圩镇漓水文化特色小镇、永福县罗汉果特色小镇、荔浦市衣架特色小镇、资源县梅溪镇丹霞旅游特色小镇、全州县才湾镇粉业特色小镇等7个特色小镇。

第五章强化城镇化产业支撑能力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中心,把城镇化与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结合起来,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和创造潜能,增强高端产业引领功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第一节持续优化城市产业结构

聚力发展实体经济,持续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构建以优势主导产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特色现代产业体系,扩大就业岗位规模,提高经济发展效能,为推进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加快发展现代工业。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生态食品等四大优势主导产业。坚持全产业链发展思路,重点培育壮大智能终端制造、新能源汽车、橡胶轮胎等产业,着力培育一批超百亿元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超五百亿元产业。重点推进桂林花江智慧谷电子信息创业产业园、桂林深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三期、格力桂林产业园、华为科技城等促进创业就业的项目建设。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经济增长新引擎,发展壮大知识密度高、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家居等新兴产业,构建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挥软件设计、电竞动漫等特色优势,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

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服务业品质提升工程,全面推动金融、商贸会展、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深化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引领产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加快发展健康养生养老、居民与家庭服务等服务业,推进康养服务、休闲旅游、养老护幼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建设,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壮大夜间经济,加快形成新兴服务业集群。加快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推动桂林创意产业园等37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发展,积极开辟更多就业渠道和就业岗位,帮助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口就业。

大力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壮大粮食、水果、蔬菜、优质畜禽、中草药、南方高山特色种养等六大产业集群,坚持科技兴农,提升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打造一批机械化示范基地,加快规模化、产业化、生态化发展。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推动形成粮食、米粉、水果、中药材、畜禽、特色农产品等六大超百亿元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建成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强村。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优秀农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机制,盘活用好乡村资源资产。

第二节全面提升城市宜乐宜游水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锻长板、补短板,进一步提升格调品位,积极打造一城一都一地一中心”(即世界级山水旅游名城、世界级文化旅游之都、世界级康养休闲胜地、世界级旅游消费中心,增强城市旅游和消费全球竞争力。

发展高品质旅游新业态。适应消费升级变化,针对年轻群体消费需求,大力发展医美、时尚、电竞、休闲度假等新产业、新业态。与国内外知名医美机构合作,加快发展医美产业,打造世界医美中心。引进一批国内外时尚品牌,组建设计学院,打造时尚设计之都。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大力发展电竞产业,打造国际电竞城。适应度假时代、旅居时代新趋势,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度假、养生产业,做旅居时代的引领者。促进文化旅游与康养、生态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催生中高端文化旅游新业态,加快建设全国旅游创新发展先行区和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会展和跨国公司年会,大力发展会奖旅游,打造国际会奖旅游城市。加快旅游数字化转型,全方位打造旅游数字新场景,全链条培育旅游数字新业态,全数据赋能旅游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提升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

建设城旅一体的体验空间。突出大休闲、小康养、微旅游、慢生活主题,建设一批主题街区、主题公园和大型特色演艺项目,打造一望山见绿透水,看不够,玩不够,住不够的度假区,将城市核心区建成世界一流的宜游宜居城市景区,建设优雅时尚、浪漫动感、康泰乐祥的个性化城市。优化城旅一体的景观体系、美好生活的体验空间,规划和设计建筑可阅读旅游线路,赋能城市系统更新,嵌入城市休闲、街区休憩等旅游功能,形成街区+”“楼宇+”等城市微旅行产品体系,建设可阅读、可漫步、有温度的城市。

培育高效益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用活用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引进建设一批商贸消费综合体,引进更多国际国内品牌旗舰店、体验店,争取设立市内免税店,吸引城市人流、物流、商流、货币流、资本流,形成世界知名品牌的汇集地。完善消费设施网络,加快培育高品位旅游休闲街区和大型消费商圈,打造桂林美食”“桂林有戏”“桂林有礼”“旅居桂林”“医养桂林”“休闲桂林等品牌,丰富消费供给,拓展高端消费市场,建设与世界级旅游城市相匹配的专业化、特色化的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加快建成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环绕两江四湖·象山景区、新环城水系,打造一批特色酒店、文化消费、互动体验、夜间消费聚集区,构建独具桂林特色的城市旅游休闲体系。

第三节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分类培育工程,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支持各县(市、区)集中力量主攻1—2个优势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主导产业,形成一县一拳头产业格局,促进县域经济提质增效,提升县域综合实力。

高水平打造三大产业发展平台。高标准建设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三大产业园区,加快布局建设七星园、象山园、雁山园、秧塘园、苏桥园、灵川园、秀峰园、叠彩园。做强做优做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主导产业。推进产业园区社区化,统筹产业发展、居住生活、公共服务等空间和设施规划建设,推动产业、商务、文教、生活、行政及交通等功能科学衔接与混合嵌套,促进三大园区由单一生产功能向集研发、生产、居住、消费、人文、生态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综合功能区转变。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提高生活配套设施的便利化、品质化和人性化,努力开辟更广阔、更优质的就业空间。着力把高新区打造成为产业融合和产城融合发展先行区、产学研用协同示范区,把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为产城融合新高地,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把高铁(桂林)广西园打造成为深度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对接粤港澳的重要平台。

协调发展荔浦、平乐、全州、兴安四个工业重点县(市)。加快补齐县域工业发展短板,建设特色产业集聚区。荔浦以工业集中区为主要载体,继续做大做强衣架家居、食品药品、光电科技三大产业;平乐以百亿钢材产业集群为主要载体,做大新型建材、智能制造和电子信息、农产品加工产业;全州以冶炼压延产业园为主要载体,大力发展新材料加工制造、装备制造、特色食品产业;兴安以碳酸钙精深加工新型材料产业园为主要载体,大力发展碳酸钙精深加工产业,打造百亿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做强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加快实施园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循环化改造,推进道路、供热、供水、供电、供气、排污、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精准配置和布局园区发展所需科技创新、人力资源、检验检测、融资担保、信息物流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一批优势明显的产业集聚区。支持各县(市)开展产业园区建设运营方式、融资、飞地共建等创新,推动工业园区和城镇化同步发展、融合发展。积极承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地区产业转移,吸引上下游配套产业入驻,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工业经济强县,积极争创西部百强县(市)。

推动阳朔、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灌阳五个生态功能县特色发展。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发挥生态和人居环境优势,加快发展生态食品、新材料、新型建材、绿色家居等低碳工业,积极发展文旅、大健康、生态农业等低碳产业,壮大绿色经济,推动人口逐步有序向城镇转移。阳朔县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百里新村金桔产业(核心)示范区为主要载体,推进现代特色农业产业、特色旅游及全域旅游升级发展;恭城瑶族自治县以广西职工疗休养基地、健康养生(养老)示范基地为主要载体,加快发展健康旅游产业,做大油茶产业;龙胜各族自治县以龙脊景区、三门镇滑石工业集中区为主要载体,努力做大做强旅游业、滑石产业;资源县以自治区中药材产业基地为主要载体,大力发展药材种植产业;灌阳县以神农稻博园水稻产业(核心)示范区、岭南硅基新材料产业园、文市石材园等为主要载体,大力推进米粉加工、油茶种植加工、石英砂硅基材料、黑白根石材加工等产业发展。

第四节提升产业带动就业能力

坚持就业优先,着力扩大就业总量,支持灵活就业,拓展重点人群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结构,优化就业服务,提升就业质量。

聚力发展就业支撑能力强的产业。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大力发展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鼓励城市的大中企业与小城镇、农村产业融通发展。扩大民营经济就业容量,健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机制,加快垄断行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向民营资本开放,保障民营企业获得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的公平性、普惠性和可得性。鼓励龙头民营企业主导建立商协会,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促进双创和增加就业的独特作用,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以政府项目对接等政策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对优质创业项目免除反担保要求。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

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支持和规范发展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引导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在审批管理、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户籍限制,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第六章全力打造最宜居城市

遵循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更好满足人民对城市美好生活的需要,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努力把桂林打造成舒适、创新、人文、智慧、绿色、韧性的最宜居城市。

第一节建设舒适便利的精品城市

科学配置城市公共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市政公用设施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感。

提升公共服务便捷化水平。以城镇常住人口为基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量和结构比例,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和质量提升。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现就近入学入园。完善城市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建设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改善体育场地设施水平,建设完善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设施,推动大型公共体育场馆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健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城市便利店、智能快件箱、社区菜市场、营养健康餐厅等便民设施,打造15分钟生活圈。扩大普惠性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推动城市公共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无障碍设施普及率。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实现供给主体和方式多元化。

建设便捷高效的市政公用设施。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绿色低碳、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按照窄马路、密路网、微循环方式,构建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8公里/平方公里。加快市域铁路建设,完善劳动人口密集区域路网建设,创建公交都市,加密公交频次,提高通勤效率,构筑45分钟通勤圈。完善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系统、行人过街设施。发展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占道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规范高层建筑地下停车场配置,完善住宅小区和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城市停车位与汽车保有量之比提高到1以上。提高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建设和管护水平。因地制宜推进水电气讯等地下管网建设,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全面施行地下综合管廊模式,有序推进城市架空线全面入廊入地。实施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工程,加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及黑臭水体治理。

深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坚持“最小干预、生态优先”原则,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老工业厂房改造,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重点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完善各类配套设施,建立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机制。改造漓江沿岸、高速公路沿线旧街巷等一批老旧厂区,通过活化利用工业遗产和发展工业旅游等方式,将“工业锈带”改造为“生活秀带”、双创空间、新型产业空间和文化旅游场地等。开展街区微改造,完善社区休闲、体育健身、阅读学习等设施,为市民提供更多高品质“家门口的好去处”,打造15分钟休闲圈。

专栏5城市设施完善工程

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到2025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2.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13%。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9张,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个。全市拥有公共图书馆图书数量达到11.6/人,25万人拥有1家博物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新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推动基本殡葬服务设施覆盖全部县(市)。

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开展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其中交通类15项(高速公路1项、其他公路14项);能源类8项(水电1项、风电3项、生物质能源1项、输变电1项、其他能源2项);水利类13项(防洪工程2项、水利及水利枢纽5项、其他水利6项)。改造提升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和地下综合管廊等地下管网设施,完善城市道路系统及配套停车服务设施。到2025年,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9%,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8%,城市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面积率达到15%

第二节建设创新活力涌动的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

发挥城市集聚创新要素的主要载体作用,以增强城市创新能力为牵引,创造有利于青年居住、工作学习、就业创业的环境,大幅提升城市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吸纳就业能力,使市民在就业创业中实现更大价值。

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全面优化城市营商环境,放宽政府管制、精简审批事项、降低交易成本,加强对创新创业的一站式便捷化政务服务。强化企业在城市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对企业研发环节的政策支持,加大财政奖励补贴力度。强化人才对城市创新的核心支撑作用,支持有条件地方先行先试人才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快形成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城市创新创业氛围,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广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加强青少年科学兴趣引导和培养,形成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发挥城镇创新载体作用,推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统筹和优化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自治区级创新平台,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加快建设桂林高新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打造一批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加强重大科创融合发展平台建设,推动桂林智慧产业园光达云创谷、国际数字文化科技(桂林)产业城建设。促进城中村、旧厂房向创新功能和业态升级置换,建立众创空间和众创社区,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成长空间。健全特色小镇产业配套设施,发展成为产业特而强的微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文旅商业综合体,吸纳创意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入驻发展。

培育发展创新产业。在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生态食品、有色金属深加工、特色优势农业等领域,集中力量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形成技术和应用突破,培育壮大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信创产业链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撑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重大科技研发成果、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转型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

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构建桂林与先进地区在人才、技术、资本、项目等创新要素的流通渠道和高端资源的对接平台,推动人才链、产业链、资金链、服务链、创新链有机融合。完善桂林人才飞地平台,创造有利于青年居住生活、工作学习、就业创业的环境实施青年人才留桂就业创业计划,围绕青年群体特点和创新创业、老人赡养、婚恋交友、子女教育等需求,加大人才奖补等各类政策落实力度,以更优的供给、更好的资源、更多的机遇成就青年,让城市与青年同频共振,打造体制机制灵活、创新活力涌动、人才精英荟萃的青年向往之城。

第三节建设桂林特色的人文城市

坚持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充分保护和利用城市文化资源,鼓励文化创新发展,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丰富城市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推动历史文化传承创新。让城市留下记忆,让居民记住乡愁,坚持寻找桂林文化的力量,挖掘桂林文化的价值,按计划稳步推进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工作。加强对文物古迹的保护、研究、利用,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实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维修工程,加快推动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靖江王府及王陵遗址公园建设。实施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工程,在保持老旧城区传统风貌特征基础上,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合理利用,丰富业态,活化功能,不断提高城市文化品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申报中国历史文化街区。推动符合条件的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少数民族语地名、近现代重要地名申报地名文化遗产。加强对传统村落与古建筑的保护与传承。

打造桂林特色城市文化品牌。挖掘桂林丰富的民俗文化、山水文化、红色文化、福寿文化、饮食文化、节庆文化、地名文化、名人名居等人文资源价值,培育现代文化业态,延伸文化品牌链条,鼓励开发新型文化产品,提升一城文化满城绿内涵。将优秀文化遗产和现代文化元素与城市建设、旅游、居住环境有机结合,加强旅游休闲街区发展引导,策划建设一批文化街区、文化广场、纪念场馆。开展系列节庆活动。提升漓江画派、刘三姐等特色文化品牌影响力,打造具有鲜明桂林风格和特色的传统民族艺术品牌,丰富桂林有戏”“桂林有礼”“红色桂林品牌内容。

塑造桂林特色城市风貌。加强城市设计总体管控,建立城市设计审批机制,协调管控城市整体风貌、建筑形态设计、建筑高度分区。突出城市特色定位,提炼城市文化、民族和地域特色元素,以桂东北传统山水人居与喀斯特峰林平原景观区为基础,推进城市建设与区位优势、民族风情、自然风光深度融合,塑造具有桂林地域风貌和民族特点的沿江民族特色城镇风貌。

第四节建设运行高效的智慧城市

完善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和智能感知系统,加强各类便民服务载体和终端建设,更高效率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打造全区领先的新型智慧城市。

提升城市智慧管理水平。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健全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社保、民政、工商、税务、证照证明等服务的智慧化应用。推动城市楼宇、公共空间等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数字化一网通管。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发展远程办公、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出行、智慧文旅、智慧楼宇、智慧社区和无人驾驶,推进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努力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样板。

优化提升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构建城市数字资源体系,提升城市整体运行管理、决策辅助和应急处置能力。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建立城市公共设施数字档案。建设基于国产自主可控的鲲鹏政务云,对接融入壮美广西·政务云,整合全市各部门现有数据资源,完善全市统一政务网络,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数字化城市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打破城市各领域信息孤岛,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系统结构和管理规范。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构建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优先推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交通、气象等高价值数据向社会开放。构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体系,保障关键信息资源安全。

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网络规模化建设,实现在城市地区深度覆盖、交通路网连续覆盖、热点区域全覆盖,加快建设智能制造、智慧医疗等领域专网。强化光纤网络建设,建设千兆城市、百兆乡村。实施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推动物联网在各领域规模化应用,积极稳妥发展车联网,创建自治区级车联网先导市。统筹建设共享共用型数字化平台,打造行业级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电科云(桂林)国际大数据发展中心、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试点开展远程医疗、生物技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应用场景建设;加快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智慧融合的传统基础设施和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保等公共服务设施数字化转型。改造交通、公安、水电气热等终端系统,建设智能停车设施、智能电杆等感知终端。加快推广智能轨道交通。构建多层次工业互联网体系,建设一批物联网、人工智能示范基地和应用场景,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提升,打造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融于一体的全流程服务链。

第五节建设和谐共生的绿色城市

以打造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进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城市生产生活方式和建设运营方式,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优化城市绿色开敞空间。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制定城市开敞空间保护和建设控制条例,编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依法保护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重要湿地、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国土绿化,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完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构建城乡一体的多尺度绿色空间网络,建设城市生态绿色廊道和城市间生态缓冲带,加强连续贯通的绿道网络建设。推进城市“花化美化彩化”,加快象山景区宁远河、桃花江、漓江滨水沿岸、滨江休闲绿化景观带(虞山景区段)建设,推进公路、铁路、河流、沟渠沿线植树造林。积极开展“公园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街心绿地等规划建设,构建大中小级配置合理、特色鲜明、分布均衡、类型丰富、多元服务的城市公园体系。塑造园林绿化特色,增强城市绿地服务功能,建设富有活力的绿色街道和绿色社区,不断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严格落实“蓝线”管理规定,有效保护现状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自然水体,合理确定城市水系保护与改造方案。

专栏6城市绿色空间系统建设工程

提升城市公园品质。对老旧公园实施改造提升,健全公园绿地服务设施,完善游憩服务功能。促进公园进社区,完善15分钟生活圈绿色开敞空间,增加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与小微绿地。

建设连续贯通的绿道网络。实施居民15分钟进绿道行动,分级、分类建设不同等级(市县级、社区级)、不同类型(城镇型、郊野型)的城市绿地,提高中心城区与老旧城区绿道密度和长度,提升绿道连通度和可达性,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点的城市特色绿道。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内每万人享有的城市绿道长度不低于1公里。

积极开展公园城市建设。积极参与自治区公园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有序推动全市公园城市建设。到2025年,力争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8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2%

积极创建园林城市。积极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鼓励各县(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系列广西园林城市

建设绿色街道和绿色社区。完善绿色街道相关标准体系,实施街道绿化美化专项行动。建设绿色街道、林荫路,实施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科学把握和积极拓展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形态,分类施策、有效地治理生态环境问题。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挖潜,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发展太阳能光伏和风能利用等分布式能源,加强沼气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阶梯电价等机制。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建材、低碳建材等新型建材,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优先发展城市慢行网络和零排放公交系统,开展“公交都市”建设,完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提升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水平,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显著提高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处理能力,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开展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推广机制,倡导绿色消费。推进低碳城市、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企业等试点建设。

专栏7新型建筑工业化建设工程

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统筹考虑建造与使用全过程、全产业链的质量、安全、效率、环保、生态等要素,实现建筑业低碳循环发展。到2025年,形成一批研发能力强、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领军企业,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第六节建设健康安全的韧性城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健康和安全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紧紧围绕提升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综合应急能力、强基固本能力、智慧应急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和应急系统队伍战斗力七大能力建设,加强城市免疫性、冗余性建设,聚焦重大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完善体制机制和防灾减灾设施,提升城市抵御冲击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完善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推进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优化发热门诊等疾控网点布设,建成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的机制与措施,提高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预留应急空间,确保新建改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完善分级分层分流的疫情救治机制,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整治城市环境卫生死角,建立严格检疫、定点屠宰、冷鲜上市的畜禽产品供应体系。到2025年,实现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达到70%以上。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应急体系,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要求,完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设标准和服务保障机制,统一布局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及其平台,探索建立基于119平台的全灾种信息接报网络,构建应急指挥中心与事故现场全数据传输链路,提升远程协同会商决策能力,加强城市防潮、防风、抗震、消防、人民防空等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灾害防御能力。确定重点防灾管控对象,分类制定防灾管控要求。推进新城新区高标准规划建设,提高既有建筑灾害设防标准、完善防御设施。健全市政公用设施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设施运行的稳定安全。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和道路运输等重点行业安全整治。在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配备安全员和安保设施,加强安全巡查。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强化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和建筑的应急避难功能,建立安全可靠的应急基础设施体系。加强新型信息技术在灾害监测和分析中的应用,提高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预测预警能力,制定重大风险应对预案。

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统筹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城市河道、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提高防洪标准。改造城市老旧破损排水管网,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推进海绵型道路和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等建设,加强已建海绵城市区域设施维护修缮工作。积极申报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大海绵建设城市的投入。到2025年,力争现有城市建成区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消除率达100%。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管理。建设综合性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粮食、水、能源和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类物资储备保障,健全重要物资收储、清查、调配机制。完善交通物流、供电供水、信息通讯等生命线备用设施,建设分布式能源资源系统,配备移动公共设施模块,提高各系统冗余度和灵活性。建立健全城市联防联控机制,优化重要物资产能结构和区域布局,推动产能互补、资源互助、信息互通。

第七章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协同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力量,聚焦重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优化城市空间治理

树立规划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进一步理顺规划关系,统一规划体系,提高规划科学性,强化规划全过程实施监督,引导城市高质量发展。

强化规划管控。建立健全以发展规划为统领、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为支撑的统一规划体系。加快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合理增加规划弹性,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加强城市设计,建立城市景观框架,优化城市天际线,促进新老建筑体量、风格、色彩协调,加强公共空间、景观小品、标识系统设计,增强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健全规划编制实施保障机制。严格规划编制和修改程序,建立健全规划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制度,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规划委员会等制度。创新规划编制方法,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规划编制效能。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依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以人口密度、产出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为依据,合理确定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全力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大力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及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因地制宜增加城镇居住用地比例,保障与城镇人口规模需求相适应的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及菜市场、停车场等民生类设施用地供应。建立工业用地产出效率激励机制,提升工业用地容积率,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供应机制,加快推动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建设。促进城市用地功能适度混合,探索推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有序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城镇地下空间,统筹推进地下管线(管廊)、人防等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分类开发。健全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机制,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

第二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向基层下沉。健全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人民群众为主体,各类组织积极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资源、管理、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健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健全县(市、区)职能部门、街道(乡镇)在城市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健全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和制度化渠道。

提高社区服务管理能力。规范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府服务事项,由基层党组织指导整合资源为群众提供服务,提高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打造现代社区。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就业、养老、医疗、托幼、家政等便民服务场景有机集成,因地制宜建设社区居民综合服务线上平台。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加强社区服务质量监管。完善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推动物业服务覆盖全部居住小区,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

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激励政策。畅通公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和运作机制,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大力发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培育专业化社会组织,鼓励各类群团组织参与,调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性,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认证、激励和标准。大力发展在基层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文体娱乐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相互融合、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深化三社联动实践创新。

第三节合理调整行政区划

推动老城区中面积较小、功能定位相近、区域形态较好的城区优化重组,增强对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辐射带动能力。稳妥审慎开展行政区划调整,推动城镇化程度较高、与现有市辖区联系紧密、符合条件的地区采取撤县(市)设区、合并重组设区等方式设立市辖区,优化市辖区行政区划设置。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导向,推动重要战略支点、城市周边地区和革命老区等区域发展条件良好且符合设立县级市条件的县改设县级市,加快推动相关县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撤乡设镇、撤镇设街道和乡镇撤并工作,优化基层政区体系结构,促进小城镇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简化行政层级,探索市直管街道、市辖区直管社区,实现扁平化管理。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赋予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因地制宜依法赋予街道行政执法权。加强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供更加准确、便捷的地名导向和信息服务。

第四节健全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

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放宽市场准入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强化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打破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分散使用、条块分割的局面。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安排资金重点支持城镇发展平台、重要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地方政府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加大投入,强化财金联动,增强项目市场化融资能力。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运用财政奖补等方式,鼓励企业运用直接融资工具,创新融资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开展中小城市重大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试点。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加快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推动实体类公司转型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充分运用各类投融资工具。鼓励各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城乡融合典型项目、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等。依法依规发行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化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创新市政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统筹整合土地、财政、金融和相关政策等各类资源,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有机组合,建立健全项目综合收益平衡机制,提升社会资金向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银企社合作对接机制,支持县城特别是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内主体信用评级优良的企业,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严格防范和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积极作用。加大对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模式创新支持力度,充分整合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开发、区域土地一二级开发联动及具有自然垄断性水电气管道等经营性资源收益作为偿债资金来源,依法依规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市场化融资。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等多种方式参与新型城镇化领域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

第五节完善住房市场供应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

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推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以网签备案制度为基础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体系,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发挥住房税收调节作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加强对住房建设的管控,避免无序建设,产生市场过剩。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和烂尾楼盘,有力有序扩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体制,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加强租赁市场监管和整顿,推动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新市民群体覆盖面,完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参缴住房公积金机制。健全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

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继续推进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依托各地产业园区,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建设。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保障对象、准入门槛、退出管理等政策,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十四五期间完成17770套棚户区改造。

第八章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完善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形成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配置合理的城乡一体化格局。

第一节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

创新城乡融合要素发展思路,畅通城乡人才双向流动通道,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适应城乡建设发展需要的零星用地整理入市、城中村腾出入市等多种交易机制,逐步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农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将确权成果纳入动态调整范围,建立农村产权全覆盖、常态化、信息化、便捷化登记系统。深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认定机制,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健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建立城乡人才自由流动机制。创新城乡融合要素发展思路,畅通城乡人才双向流动通道,全面盘活城乡两端人才资源,带动产业、资本等要素在城乡之间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赋能,为构建双循环新格局提供重要支撑。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推动城市人才适度编岗分离,积极推进城乡双向联体建设,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引进模式,支持运用双向兼职、技术入股等形式柔性引才用才。拓宽城市人才入乡渠道,形成入乡支持长效机制。合理利用农村的自然环境和现有资源,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新兴产业为依托吸引城市人才。建立农村人力资源补偿机制,鼓励城市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籍离退休管理人才返乡支援。探索构建城市人才入乡分享红利渠道,建立农村集体经济有偿准入机制,吸引城市人才扎根乡村。

完善乡村发展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平台载体建设。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信用社回归本源,改革村镇银行发展模式。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依法合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健全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发展农业保险。

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引导工商资本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产业、技术等支持。完善融资贷款和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等政策,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乡村生活性服务业。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利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发布农村资产信息,引导工商资本发展多种业态,增加农民和集体收入。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农地农用,防止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民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第二节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

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实施城企联动普惠托育行动,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投入体制,构建覆盖城乡、公平优质、多元发展的学前教育体系。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深化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完善城乡对口帮扶机制,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教师发展和管理机制,优化城乡师资配置,根据在校学生数核定教师编制,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补齐配优各级各类教师,落实乡村教师差别化待遇。稳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行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乡教育联合体模式,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条件。完善教育信息化发展机制,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

健全城乡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出台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策,建立基层医务人员补充长效激励机制,推动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向乡村医生倾斜。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和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提高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医疗服务能力和上层医院下转多发病种承接后续服务能力。推动各县域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医师区域注册和多机构执业,鼓励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机制。构建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城乡联动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优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市、县、乡镇、行政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建立文化结对帮扶机制,支持文化工作者和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加快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综合文化站、公共服务中心等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开展乡镇、农村流动文化服务和数字服务。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推进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完善城乡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建立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缩小城乡差别。执行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第三节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

重点推进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加快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

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统筹布局道路、供水、供电、信息、广播电视、防洪和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统筹规划重要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推动城乡路网一体化规划设计,畅通城乡交通运输连接,加快实现县乡村(户)道路联通、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完善道路安全防范措施。统筹规划城乡污染物的收运处置体系,严防城市污染上山下乡,因地制宜统筹处理城乡垃圾污水。加强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规划、建设和联网应用,统一技术规范、基础数据和数据开放标准。

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对乡村道路、水利、渡口、公交和邮政等公益性强、经济性差的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对乡村供水、垃圾污水处理和农贸市场等有一定经济收益的设施,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并引导农民投入。对乡村供电、电信和物流等经营性为主的设施,建设投入以企业为主。持续开展物流网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建设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支持整体打包立项的城乡联动项目建设。

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机制。合理确定城乡基础设施统一管护运行模式,健全有利于基础设施长期发挥效益的体制机制。区分公益性设施和经营性设施,明确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对城乡道路等公益性设施,管护和运行投入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企业,提高管护市场化程度。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事业单位改革,建立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管理模式,更好行使城乡基础设施管护责任。

第四节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把农业农村现代化摆到现代化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桂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禁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应用,基本实现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生态种养模式,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保障和溯源体系。

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大力提高农业科研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政府对农业保险扶持力度。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扶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组织认定和培育申报一批国家、自治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一步完善订单带动、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

第五节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提高农民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持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拓宽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同时,统筹拓展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提升就地城镇化水平。提高农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建立农产品优质优价正向激励机制。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深入实施以农民工为重点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为农民工实现持续增收奠定能力基础。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担保、继承权,探索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多种实现形式,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救助、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帮扶政策,解决城乡相对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难,着力提高相对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分层分类及时落实帮扶政策。健全稳定可持续的脱贫成效机制,完善重点群体返贫监测机制,建立已脱贫户返贫、边缘户新发生贫困预警机制,关注村内动态发生的因病、因灾、因残等原因造成的返贫情况,及时跟进,有效帮扶。

第九章推动内外高水平开放协同

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积极参与国内大循环,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全面开启面向东盟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开放合作新征程,打造全方位开放合作新高地。

第一节大力推进国际化进程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桂林提出的新定位和新使命,充分挖掘和利用桂林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持续扩大开放力度,加快国际化建设进程

增强国际化门户功能。实施境外航线倍增工程,加密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直飞航线航班,争取中途分程权”“第五航权等政策落地,推动机场口岸53国过境免签外国人停留期限延长至144小时、东盟十国旅游团入境免签停留期限延长至30天,提升机场和火车站的国际化服务能力。规划建设桂林中心城区至阳朔的旅游轨道交通专线、城市大型综合交通枢纽,构建畅通机场、高铁站、汽车站、重点景区的便捷高效、无缝接驳的立体交通网络。

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国际化水平。围绕重要城市街区、公共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场所等领域,建设公共多语标识系统,全面塑造国际城市形象。重点提升改造旅游集散中心、标识标牌,建设语言无障碍国际化城市。引进国际旅游组织、管理集团,健全与国际接轨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

营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和文化交流平台。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持消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推动落实非禁即入,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挥桂林作为重要国际文化交流舞台的优势,推动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等常办常新,深化与国际友好城市文化互动交流。

第二节加快建设桂北城镇群

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加强与周边城市、县区的合作发展,打造产业分工合理、城市功能互补、城乡融合发展的桂北城镇群。

构建梯次配套的产业圈。围绕桂林城市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引导形成城区至外围梯次分布、链式配套、紧密协作的产业格局,实现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统筹整合各类产业发展平台,与周边城市合作共建产业园区。鼓励产业整合和企业跨区域兼并重组,促进企业集团化发展。推动现有产权交易市场实现异地联网交易、信息统一发布。探索建立联合招商、共同开发、利税共享机制。

形成便利共享的生活圈。合理加密快速公路通道,加快打通城际断头路、拓宽瓶颈路,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推动城际公路市政化、城际客运公交化,建设便捷高效的通勤圈。推动公共服务均衡普惠,鼓励多层次多模式合作办学办医,加快社会保障接轨衔接,推动政务服务联通互认,统筹新建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探索跨行政区开展能源、通讯、应急救援等服务,健全重大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完善休闲游憩功能,统筹规划建设郊野公园、拓展基地、亲子场馆、特色民宿等,满足居民周末假日多样化需求。

第三节加强区域协调发展

深入对接国家和自治区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对接互补、科技协同创新、合作平台共建,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

打造桂粤湘黔四省区产业合作交流平台。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推进与肇庆、贺州跨(省)市合作,共建高品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集文化旅游、健康养生、产业融合于一体的粤桂画廊,构建千里国家级特色风光带,共同打造面向世界的康养旅游休闲度假胜地,为新发展阶段推进东西部合作提供新样板。积极承接粤港澳大湾区全产业链转移,加快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建设,共建飞地经济园区和创新飞地,打造高水平产业合作平台。全面开展粤桂乡村振兴、人才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合作。加快推进湘桂经济走廊建设,推动湘桂运河、怀化经桂林至湛江高铁等一批出省联市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推动跨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以桂林为核心节点、联通周边城市的公路、铁路和水运等城际交通。推进湘桂合作开发区建设,积极对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产业转移,打造广西北联主阵地。

引领区域旅游协作发展。辐射带动柳州、贺州、河池、来宾等市周边区域旅游协同发展。综合利用桂林山水风光、柳州民族风情、河池和贺州长寿文化等旅游资源,开发区域性旅游精品线路,推进环广西国家旅游风景道河池柳州桂林贺州来宾环线千里西江黄金旅游走廊建设。围绕苗、侗、瑶等本土少数民族文化,加强与周边地区旅游协作,推动少数民族文化旅游产业连线、连片融合发展。

积极推动全区南北纵向主轴发展。推进与柳州产业协同发展,加强产业链互补和产能合作,携手打造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集群。加强与北部湾跨区域深度联动,利用港口功能和保税港区政策及物流基地借港出海,拓展进出口加工业务。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旅游互动合作,推动桂贺旅游一体化,打造大桂林旅游圈

加强对外经贸合作。实施外贸提升工程,推进生物医药、电子产品、衣架、橡胶、电线电缆等国家和自治区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和再升级,建设外贸企业孵化和公共服务平台,规划建设加工贸易出口加工园区。拓展客车、新材料、农产品等出口,高质量举办一带一路”“RCEP国家自主展会,搭建外贸产品转内销线上线下平台,促进外贸产品进入国内市场拓展内销渠道。鼓励跨境电商、采购贸易、海外直邮等外贸新业态发展。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吸引更多优质外资。深化与东盟的合作关系,积极参与自治区中国东盟信息港项目建设,建设桂林东盟开放合作信息平台。加快桂林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建设,力促中国东盟旅游资源资产交易中心顺利落地。

第十章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规划实施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最大程度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强大合力,确保本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加强组织协调

强桂林市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对全市城镇化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城镇化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政策落实和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序进度,并严格落实。各县(市、区)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摆在全局位置来抓,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

第二节注重政策引导

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出台户籍、土地、财政、投融资、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城乡统筹、行政区划调整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加强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交通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等专项规划,要落实本规划的要求,形成规划合力。动员和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进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在更大范围参与城镇化建设与管理,形成建设合力。积极培养一批专家型的城镇管理干部,建立一支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增强城镇化人才支撑。

第三节分类试点示范

积极争取更多城镇纳入国家和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试点,重点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镇建设与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投融资体制、行政管理、城乡发展一体化等方面,选择不同类型的县(市、区)、小城镇,分类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经验。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立足特色优势,注重制度创新,积极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

第四节加强人才培养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管理需要,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重培养一批专家型城市管理干部,提高城镇化管理水平。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专业培训,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快更新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领导干部推进城镇化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规划师、建筑师和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规划建设人才,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提高城镇建设人才的整体素质。

第五节实施评估考核

健全城镇化发展绩效评估与行政问责制度,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建立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和镇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加强城镇化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加快建立新型城镇化监测评价制度,开展城镇化年度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定期发布城镇化发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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