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规划字【2017】31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桂林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审定通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农业局联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桂林市农业局
2017年9月13日
桂林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doc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