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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林国家高新区工委 七星区委 桂林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七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新区七星区建设文化强区规划纲要(2012-2016年)》的通知

2015-02-10 14:38     来源:中共桂林国家高新区工委 七星区委 桂林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七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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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高新区七星区建设文化强区规划纲要(2012-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国家高新区工委            桂林市七星区委   

桂林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2012年4月11日             

高新区七星区建设文化强区规划纲要

(2012-2016年)

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我区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大力实施“文化立区”战略,高举“聚合创意要素,发展创意产业,传播创新文化”大旗,努力打造“山水宜居宝地,创新创意新城”,取得重大成就,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动力。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既要让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要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我们必须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自觉把文化繁荣发展作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基本要求。未来5年,是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千亿元产业园区”、实现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在凝聚民族精神、提升公民素养、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推进文化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加快文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文化建设,开创文化建设新局面。为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制定《高新区七星区建设文化强区规划纲要(2012-2016年)》。

本纲要所指的文化建设,主要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建设、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新兴媒体和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民族文化强区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理念,大力弘扬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时代文化精神,探索文化科学发展方式,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形成文化事业强、文化产业强、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强、文化形象好的文化优势,争当文化建设的“排头兵”,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坚持科学发展。自觉把科学发展理念贯穿到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始终坚持以发展为主题,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既积极为经济建设和转型升级服务,又努力实现文化自身的繁荣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切实改善文化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提高人们的文明素质。

——坚持协调发展。实现重点突破与均衡发展相结合,大力推进区域、城乡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文化发展新格局。促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相融合,提高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全民参与。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建设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热情,努力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

——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双百”方针。遵循文化发展规律,营造文化发展宽松环境,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我区优秀历史文化与吸收外来文明成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各种学术观点、艺术流派和文化业态不断丰富发展,形成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局面。

——坚持开放创新。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开放,勇于破除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广泛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文化建设经验和优秀文化发展成果,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增强文化发展活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三)战略定位和总体布局。

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围绕一个核心、突出两个主题,打造一个平台,建设三大特色文化区,实施六大工程,全面推进各项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一个核心:即以建设和完善具有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提升全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

——两个主题:即和谐文化与创新文化。在全区大力弘扬“团结和谐、爱国奉献、开放包容、创新争先”的广西精神,进一步弘扬以“邻里守望”、“诚信”、“感恩”、“廉政文化”为代表的和谐文化,大力培育以自主创新、文化创意为代表的创新文化。

——一个平台:即重点办好中国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暨桂林国际动漫节。

——三大特色文化区:一是以三里店大园盘为中心的七星老城区,坚持“文化惠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文化乐民”,建立健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文化村、文化街、文化社区、文化广场以及标志性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大力实施“三百工程”,加大和谐社区建设,打造“和谐文化”示范区。二是漓东科技新城,以软件动漫、设计为重点,以园区为依托,以科技为基础,以创新创意为核心竞争力,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建设一流的文化产业服务体系,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文化企业和产业集群,构建完善的产业结构体系,培育一批文化知名品牌,建设一座集生态、环保、高科技、创新文化于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新城,形成“创新型特色文化”示范区。三是华侨旅游经济区,以华侨文化、航天文化为特点,建设具有观光旅游、商业购物、休闲度假的旅游文化新区。

——实施六大工程: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工程”、“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工程”、“文化产业发展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文化传播交流工程”、“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四)发展目标。

2016年,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把我区建设成为在全市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文化软实力在全广西位居前列,文化在城市综合竞争力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时代文化精神更加彰显,文化凝聚力、竞争力、创新力、辐射力显著增强,实现“文化大区”向“文化强区”跨越。

文化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和完善具有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市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培育现代人文精神,建设和谐文化的示范区。

文化服务力进一步增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实现全区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建成“十五分钟文化圈”、农村建成“十里文化圈”,设备先进、网络健全、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形成,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和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得到充分保障,成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

文化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建立产业结构合理、产业布局科学、产业发展集聚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企业群和具有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今后5年,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逐年递增,到2016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1%,文化产业成为我区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文化创新力进一步增强。充满活力的文化创新体制进一步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和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数字、网络技术广泛应用在文化领域,文化科技含量大幅提升,一批原创设计、形式新颖、影响广泛的文化创意成果和一批国内领先的自主文化品牌逐步形成。

文化保障力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心和自觉意识明显增强,推动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要素保障不断完善,文化的投入不断增加,文化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造就一批文化领域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科技型的新型人才,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以先进文化引领,提高全社会文化素养

大力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工程”。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不断巩固全区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一)深化理论武装工作。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和强大的精神动力。坚持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培训教育为主阵地,充分发挥百场电影、百场文艺演出、百场论坛下基层的“三百工程”的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教育培训,不断深化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大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构建公民道德体系。

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努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思想道德体系。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全区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提升教育与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教育人、引导人、陶冶人的重要作用。加强现代公民意识教育,牢固树立“爱国、守法、诚信、感恩、知礼”的思想观念。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民主法治意识等价值理念。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紧紧抓住学校、家庭、社会三个重要环节,推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构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三)强化精神文明创建。

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使城乡环境面貌有较大改观、社会服务水平有显著改善、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有明显提高。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广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及时总结“窗口”单位和服务性行业开展规范化服务达标活动的经验,推行优质规范服务。

大力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行动。以促进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健康幸福为目标,强力推进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广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大力实施社会关爱倡导行动。以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志愿服务,弘扬志愿精神,强化慈善意识,广泛开展爱心慈善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切实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积极实施“惠民工程”,开展“关爱行动”、“家园关怀”等活动,给困难群体以更多的关怀,保障其合法权益。积极倡导家园意识,开展关心公共事务、关注生态文明、关怀困难群体的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居民家园认同感,不断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大力实施基层文明创建提质行动。以利民惠民、提升形象、以文化人为基本要求,认真抓好以高标准文明社区为典范的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夯实基础。进一步深化“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着力深化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基层文明创建活动。

大力实施城市公共文明促进行动。以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为主要手段,进一步研究、完善日常巡查、集中测评和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相互交叉、相互补充的测评工作方式,进一步推进城市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和有效管理,不断促进市民公共文明素质、城市公共管理水平和社会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

大力实施提升公民健康心理素质行动。加强珍爱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心理志愿者服务队伍。增强文化的教化功能和人文关怀,调处和化解好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舒缓社会压力,抚慰人的心灵,培育公民良好的社会心理。加强新型人口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关注流入群体子女等活动,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

(四)弘扬高新人文精神。

不断提炼和丰富“务实为本,开拓争先”的高新区精神内涵。充分运用现代传媒与信息网络技术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和弘扬“高新精神”,切实增强渗透力和影响力,激发全区人民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使“高新精神”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和现代化建设的强劲动力。深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力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城市、学习型农村,在学习中培育高新人文精神。

三、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大力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工程”。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文化育民工程建设,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品质。

(一)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逐步完善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完善“十五分钟文化活动圈”建设。到2013年,全区文化馆、乡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设施全部达标,每个乡至少有1套以上数字电影放映机,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按常住人口计算,不含室外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和“农家书屋”覆盖到每个行政村;广播电视全面实现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建立财政保障机制,从2012年起,全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有条件的行政村逐步建立固定的电影放映点。

(二)推进重大标志性文化工程建设。

抓好已确定的桂林上村、中华航天城、古莲文化步行街等重点文化设施项目建设,规划新建一批集创意文化产业、传统文化产业和都市休闲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具有城市标志性意义重大文化设施项目。精心策划,做好项目宣传推广工作。

(三)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继续实施“三百工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组织百场电影、百场演出、百场论坛下基层活动,举办好“漓东之光”、“全民读书月”、科普月和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区文化艺术节、桂林山水音乐节等文化活动。让辖区群众广泛参与和享受文化盛宴。

实施公共文化进村入户工程。大力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兴建公共电子阅览室,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做好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公众开放工作。

实施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服务工程,增强企业文化意识和人文关怀精神,鼓励和支持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职工书屋、俱乐部、职工之家等文化阵地,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加快文化产业的发展,打造新兴文化产业基地

大力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工程”。认真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积极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引进和培育一批重点龙头文化企业,重点发展以创意内容为核心的文化服务业,培育新的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一)优化产业结构。

以创新文化品牌、推动转型升级为重点,提高文化产业集中度和关联度,提升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和传统产业的文化含量,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大做强以创意内容为核心的文化服务业,重点发展如下产业: 

——动漫游戏业。重点发展原创动漫游戏产品的创作和研发、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平台、以动漫游戏内容开发的衍生产品和服务等。制订我区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扶持政策,鼓励创造具有中国风格和国际影响的动漫游戏品牌,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发动漫画、动漫游戏等高增长率的产业,形成创意、制作、营销、播放、版权、交易衍生品开发的完整产业链和盈利模式,建成广西最大的动漫游戏产业基地。

——出版印刷业。重点发展数字印刷、绿色印刷、立体印刷、快速印刷等相关产业。重点引进全国性动漫、创意等文化传媒,建立发行网络,抢占创意产业制高点。出版发行企业以桂林澳群彩印公司和鸿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利用高新数字技术,推动印刷产业不断升级,实现传统印刷业向“高、新、特、精、专”的转变。 

——文化旅游业。促进文化与旅游相结合,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和消费,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鼓励对演艺与旅游资源整合,打造高品质、有特色的演艺精品。深度开发文化旅游工艺品,提升品位,拓宽市场。

——文化创意业。大力扶持原创性工业设计、动漫设计、平面设计、建筑设计、广告设计、产品外观设计等艺术设计产业,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以科技创新推动文化业态和生产、传播方式创新,拓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

——文化软件业。重点发展文化创意相关软件支撑技术和应用服务模式,催生一批先进文化软件产品。

——文化会展业。发展各类综合和专业文化会展活动,重点支持覆盖全国并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会展活动,重点发展专业化、特色化文化会展活动。积极举办中国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等重大会展,以文化节为孵化器,培育更多会展,同时加强展会与旅游、贸易的有机结合,延伸会展产业链,逐步建立大会展格局。

(二)构建产业发展平台。

做大做强一批现有基础好、实力较雄厚的文化企业,优选一批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的文化产业项目,确认和催生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进行集约化创作、生产与营销,形成有特色的文化产业集群。编制并完善文化产业投资目录,建立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形成科学、严谨的制度化保障机制,推动文化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三)培育规范文化市场。

积极开发动漫游戏、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等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市场,培育版权、资本、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培育组建各类文化中介组织,鼓励文化中介机构向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供信息、交流、培训、咨询、招商引资等服务,推动行业良性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平交易。大力培育文化消费,探索建立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文化消费补贴机制,到2016年,居民文化娱乐消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6%。

建好文化会展平台。以中国桂林山水旅游节、中国桂林旅游博览会、中国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等重点节庆为带动,积极打造国际文化会展品牌。继续以“山水宜居宝地,创新创意新城”为活动主题,以“聚合创意要素,发展创意产业,传播创新文化”为宗旨,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享”为活动形式,科学策划,精心组织好中国桂林创新创意文化节,不断提升节庆影响力,使之成为弘扬高新精神,促进产业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的平台。

建立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办好桂林国家高新区技术产权交易所,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大力发展文化电子商务;研究建立文化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体系,设立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和抵(质)押登记、交易平台。

建设文化产业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机制,促进文化与资本市场对接,鼓励各种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文化产业建设。支持文化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直接融资。

(四)加快文化和科技及相关产业融合。

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实施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推动文化资源、文化生产、文化传播和文化消费的数字化,培育新的文化业态。鼓励发展以各类设计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用文化提升品牌价值,提高物质产品的文化含量和附加值,实现文化产业与制造、信息、物流、建筑、包装等产业的对接,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以及国民经济各行业相融合。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大力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一)提高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健全文物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开展辖区内文物普查。加强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和文物保护,加强历史名镇名村保护建设。强化文物安全防范设施,提高文物安全防范能力。(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设立专题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或传习所,建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三)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积极发展依托文化遗产的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特色文化服务,打造特色民族文化活动品牌。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实施“文化传播交流工程”。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积极参与东盟文化、国际文化交流合作,开拓海外文化市场。

六、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形成参与文化建设强大合力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方参与的文化发展新格局。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实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广大文化工作者要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敬业奉献,发挥文化建设主力军作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文化强区建设与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支持文化建设。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建立文化事业和文化重大项目社会听证和咨询制度,鼓励和支持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各展所长,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独特作用,共同推进文化建设。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部分公益性文化活动可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扶持活力强、影响大的优秀社会文化组织和民间文艺团体,鼓励民间文艺团体和个人进行文艺精品创作。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或自建面向公众开放、非营利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

七、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构筑文化人才高地

大力实施“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重视文化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人才发展环境,优化文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文化人才集聚。

(一)大力培养高层次文化人才。

深入实施“文化人才支撑”战略,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有效落实人才政策,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成长的环境,努力建设一批以领军人物为核心、团队协作为基础、平台建设为依托、持续创新为动力、推动发展为目标的文化人才群体。逐年加大文化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杰出人才的培养资助力度。加大对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轮训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化行政人才队伍。重视基层文化队伍建设,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文化站点工作。鼓励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发展,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才。健全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机制,探索实行党政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畅通体制外人才吸收渠道,推进人才合理流动。

鼓励在我区的高等学校开设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数字动漫、工业设计、传统工艺美术、新技术、新传媒等专业,支持院校与文化企业、园区合作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文化人才培训学校。

(二)积极引进高端文化人才。

制订出台《引进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办法》,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园区人才集聚功能,争取通过提供优惠的经济政策、提供落户生活便利、建立优秀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创新人才引进合作机制,鼓励文化行业以岗位聘任、项目聘任、客座邀请、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引进或使用高端人才及其团队。

(三)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重视基层文化队伍建设,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文化站点工作。切实解决基层文化工作者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落实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尤其是基层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确保基层综合文化站队伍的稳定。给予民间文化人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政策倾斜,鼓励民间技艺大师收徒授业,传承民族优秀文化。深入实施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对群众文化骨干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分层次进行全员培训。根据发展文化产业的需要,加强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外向型、科技型的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四)建立完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

健全文化人才市场化配置机制,加大对优秀文化人才的激励力度,对文化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要按照行政奖励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创新激励机制,扩大资本、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范围和额度,激发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对引进的领军型和拔尖文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在户籍、住房、职称、薪酬待遇、家属对口推荐就业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文化人才荣誉制度,加大激励力度,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营造尊重创造、尊重文化、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

八、组织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文化发展的工作合力。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文化强区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区文化建设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各乡、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各级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区委、区政府将研究制定文化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实行单独考核,作为考评各级各部门的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要加强对文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乡(办)、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把文化改革发展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落实责任、制订实施计划,实行党政“一把手”工程,要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文化建设,加强对文化发展的宏观研究和指导,推动文化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建设文化强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财政文化支出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优先安排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重点保障基层公共文化机构正常运转和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经费,加强基层文化人才培养。设立我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战略性、先导性、带动性和成长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三)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研究制定支持文化强区建设和引导民间资本发展文化产业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对文化企业发展的支持和扶持力度。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造传统文化产业,把文化科技研发纳入全区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发展总部经济,推动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区块)、文化创意街区和重点文化企业采取“一园(企)一策”政策,促进文化产业集群化发展。

认真贯彻中央九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精神,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和通过债券市场融资,积极开展优质民营文化企业的上市辅导和推荐工作,支持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前景好的民营文化企业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文化建设用地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之中,公共文化设施、重大基础设施和标志性文化工程、高新技术文化产业项目用地要优先予以安排。符合法定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园区用地可采取划拨、出让、租赁、有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出台有关优惠政策等给予支持。

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党政办公室    2012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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