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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作2024年我区财政决算情况报告,请予审查。
一、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扎实保障民生需求,有序有效化解风险,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8%,增长15.1%。其中:税收收入6.7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9%,增长8%;非税收入2.1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增长45.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5.9%。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16.8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级补助收入5.61亿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1.4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4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68亿元。
(2)调入资金8.57亿元, 主要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57亿元。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9亿元。
(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4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0.44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0.9亿元。
(5)上年结余收入1.1亿元,为2023年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其中:教育支出2.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1.4%;科学技术支出0.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4.7%;卫生健康支出0.8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6.4%; 农林水支出0.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3.4%;债务付息支出0.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7.7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上解上级支出4.39亿元。
(2)调出资金0.7亿元,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调出至政府性基金预算。
(3)债务还本支出1.15亿元。
(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6亿元,主要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超收收入。
(5)年终结余1.39亿元,为2024年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73亿元,总支出25.73亿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预备费执行情况。我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2亿元,主要用于政府债务化解、支持经济发展、洪涝灾后重建等难以预见的开支。
2.“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我区“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支出0.04亿元,完成预算的46.3%。完成预算较低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继续落实政府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两费”支出,将更多财政资金用于保障民生需求和全区重要项目建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4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2.81亿元,其中:
(1)上级补助收入0.13亿元。
(2)上年结余收入0.31亿元。
(3)调入资金0.7亿元。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7亿元,其中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0.6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4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2.7%。
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1.25亿元,其中:
(1)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7亿元。
(2)年终结余0.18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81亿元,总支出2.81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2024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1.9%,收入总计8.57亿元。调出资金8.57亿元,支出总计8.57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24年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2.8%。社保基金支出1.0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0.7%。当年收支相抵结余0.13亿元,历年滚存结余0.92亿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4年度,上级核定我区的政府债务限额为32.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1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66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4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32.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9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1.28亿元。我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
3.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2024年,我区获得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01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96亿元,1亿元用于偿还法定债务到期本金,0.96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新增政府一般债券0.44亿元,主要用于支付桂惠贷贴息;新增政府专项债券0.61亿元,主要用于清偿拖欠企业账款及桂惠贷贴息。
4.政府债券还本情况。2024年,我区政府债务还本1.1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到期本金1亿元,专项债券到期本金0.11亿元,以上到期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置换一般债券本金0.9亿元,统筹财政资金偿还本金0.1亿元;通过再融资债券置换专项债券本金0.1亿元,统筹财政资金偿还本金0.01亿元。
5.政府债券付息情况。2024年,我区政府债券付息1.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0.37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0.68亿元。我区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六)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区委审计委员会在审计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时,提出了预算编制和执行及“三保”专户资金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12项问题。针对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我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逐条梳理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目标及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关于账务处理准确性、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性、三保专户资金管理严谨性及预算编制和执行率等8项问题基本整改完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高息向职工借款等问题正在持续整改当中。针对本次审计提出的问题,财政今后将从导向管理、预算约束、库款管理、风险防范方面严格规范管理,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人大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全面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强化资金统筹,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力推动我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综合施策,加大财源培育力度,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财税联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延续政策。2024年,我区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共减免税费6.8亿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0.08亿元,实打实助企纾困、惠企利民。二是立足产业,推动产业升级和项目建设。筹措工业奖补资金0.12亿元,及时兑现工业企业发展政策奖补资金,夯实工业振兴发展基础。统筹0.66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完善,并解决一批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有力推动我区重大项目落地见效。
(二)坚持多渠道并行,努力筹措资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加力向上争取资金。紧抓政策机遇,主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中央、自治区、桂林市资金支持,2024年共获得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61亿元,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效缓解财力缺口。二是全力争取债券资金,有力推动经济平稳发展。2024年共获得新增政府债券资金0.61亿元。
(三)坚持保障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紧急非重点支出、强化资金统筹等措施,全力保障民生支出。2024年民生支出15.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5%。一是厉行节约,推动党政机关持续过紧日子。2024年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将资金用于保障民生需求和全区重要项目建设。二是创新引领,大力支持科教振兴。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要求,持续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力度,2024年科技支出0.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1.01%,符合法定要求。继续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支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支持学前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2024年教育支出2.22亿元,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及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兜底保障标准。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亿元,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困难人员救助等民生保障任务。2024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0.11亿元;发放各项特困供养人员补贴、临时困难救助等0.03亿元,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四是着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2024年卫生健康支出0.86亿元。五是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不断为群众打造更宜居更安全的生活环境。2024年统筹资金0.12亿元,启动17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四)坚持从严从实,加强精细管理,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实现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内控、绩效、监督等一体化全流程管理,强化预算统筹,细化预算编制和硬化预算执行。二是稳步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对纳入预算的1543个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2.62亿元。对2023年的1434个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实现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区财政局抽取了33个项目和1个部门的整体支出进行了再评价,评价涉及资金1.28亿元,财政资金常态化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建立。三是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细化资产摸排整合工作,梳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将闲置房产及土地转变为可利用资产注入区国有企业,将资产变资本,既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又增强转型后国有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五)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是全力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共筹集资金4.18亿元偿还到期债务,牢牢守住了债务不“爆雷”的底线。2024年末我区政府债务余额32.27亿元,在下达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是切实兜牢“三保”支出。足额编制“三保”预算,2024年“三保”预算本级安排3.01亿元,确保“三保”支出落实到位。三是紧盯防范资金不足风险。面对可用财力减少、支出居高不下的影响,财政部门通过统筹调度库款、合理改善结构、压减部门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等方式,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力保财政运行平稳。
(六)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
一是认真按照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增强财源建设,挖掘主要行业税收潜力;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兜牢“三保”底线;严格管控债务风险,降低政府债务率。二是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和课题调研,认真承办和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三是及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财政决算、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照审议意见认真加以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4年我区财政运行平稳,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和支持,得益于各部门的合力协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存在财政收入新增长点不足、保障“三保”支出压力大、收支平衡长期紧张、债务负担仍然很重、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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