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为民服务职责。实时监控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教育、文化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重点工作,向政府反映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从全区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出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全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3、负责全区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和事关百姓生活的重大问题,本着执政为民的原则,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5、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统筹安排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推进和组织实施中央、自治区、桂林市下达的预算内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提出本区需上级补助的基本建设项目,编制上报项目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
6、负责全区基本建设和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管理办法;负责协调和管理基础建设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区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7、承担规划全区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本区重大建设项目。
8、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本着从为民服务的高度出发,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社会分配、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9、行使在高新区实际管辖范围内,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放的权限:属本市核准权限内的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属本市核准权限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招标审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0、负责全区节能减排工作。
11、负责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2、承办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0.3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3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38万元,占2026年总收入的100%。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9%,卫生健康支出占4.6%,住房保障支出占4.8%。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占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占0% 。
(三)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250.38万元,较上年增长增加12.46万元,增长5.2%。
人员经费164.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四)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5.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15.73万元,同比增加3.19万元,增长25%。具体包括:办公费4.1万元、邮电费1.16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公务接待0.3万元,工会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39.7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5万元、服务类采购38.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0万元。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详见附表10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0)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