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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文体旅局本级主要工作有: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文化、体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落实相关的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4)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
(6)指导、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及培训发展。
(7)负责申报、评定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传承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9)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市场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督。负责对各类文化经营场所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
(11)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研究和平衡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负责全区承办的大型体育赛事及参加市以上综合性运动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
(12)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文物资源管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
(13)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体旅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七星区文化馆):
(1)文化馆是全区文化艺术中心、辅导中心、指导中心、活动中心、调研中心。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弘扬时代主旋律。
(3)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搞好业余文艺群体建设,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
(5)加强对乡镇、社区、企(事)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俱乐部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
(6)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文调研。
(7)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七星区文体旅系统预算主要由文体旅局和文化馆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我部门编制现状由文体旅局和文化馆组成,合计18名人员。其中,文体旅局有3名公务员、1名事业编(工勤)、1名党建组织员、3名区聘人员、5名其他人员(劳务派遣);文化馆有5名事业编、3名退休人员。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217.98万元,总支出217.98万元,同比2025年减少12.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比2025年增加29.84万元。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217.9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4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9万元。
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190.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34%;项目支出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66%。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190.38万元,较上年增加7.48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2026年人员经费基数调整。具体情况为:
人员经费17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1.44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转费、群众文化费。
(四)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9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8.0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11.44万元,同比增加0.4万元,增长3.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有所调整。具体包括:办公费2.53万元,邮电费0.55万元,差旅费0.23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29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委托业务费1.39万元,工会经费2.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246.89万元,其中:设备220.02万元、家具17.74万元、图书9.12万元;无形资产6.3万元。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详见附表10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0)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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