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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概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朝阳乡交通综合服务中心现有事业编制人员1名。
(二)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及贯彻落实交通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为交通事业提供管理服务,负责本乡道路建设、维护与管理,公路运输管理等。
(3)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13.38万元,同比增加0.81万元,增幅6.44%,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8万元,同比增加0.81万元,增幅6.44%。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减0%。上年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减0%。
(二)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8万元,占2025年总收入100%,同比增加0.81万元,增幅6.44%,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占14.65%,卫生健康支出占5.49%,交通运输支出占72.56%,住房保障支出(类)占7.3%。
(三)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2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46万元。包括办公费0.06万元、会议费0.01万元、培训费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工会费0.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交管站)绩效目标申报表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_202504080857500.xls
朝阳乡交通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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