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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市、区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规划计划,编制和实施本馆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管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市级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依法接收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各类档案及政府公报等政府公开信息。
(三)研究制定本馆进馆档案的接收标准和规范,负责区直单位进馆档案整理质量检查和移交工作。
(四)收集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的档案。
(五)征集散存在国内外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
(六)开展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鉴定、保管、保护、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组织区直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鉴定工作。承担馆藏档案资料的修复、缩微等抢救保护工作。
(七)开展档案资料的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依规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举办档案陈列展览,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社会提供服务。
(八)开展档案宣传、档案文化建设和档案科研工作,建设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等基地。开展馆际合作和业务交流工作。负责本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九)开展本区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区级重要公共数据、电子档案管理和长久保存,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资料,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档案局(馆)更名为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档案馆,更名后单位机构性质不变,为隶属于中共桂林市七星区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核定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档案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二、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表7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八)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表10 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表11 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56.1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1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万元。
(二) 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7万元,占2024年总收入100%。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45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占80.02%。
(三)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2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