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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城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项目)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
(九)三公、两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有关城市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2.拟定七星区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业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七星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七星区园林局工作
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方案审查和建设监督管理。
5.根据市级城市管理部门的授权和要求,做好本辖区大型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规划设置、监督和审批;负责本辖区区管市政道路的临时建筑性、经营性占道和临时掘路的审批和管理;负责七星区区管市政道路、小街小巷及无物业管理小区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6.负责七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文化市场管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规定的行政处罚;负责七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在市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
7.负责全局的党建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现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区聘1人,聘用7人。
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二)部门收入总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三)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项目)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九)三公、两费预算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2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3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
(二)关于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万元,占2022年总收入 100%。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占100%。
(三)关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数持平。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同比增长为0;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7万元,同比增长为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没有保留车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城管局本级和局属5个单位(七星区综合执法局、七星区城管大队 、七星区环卫站、数字化指挥中心、综合整治指挥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2.77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27.72万元,主要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节省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5万元。其中集中采购预算3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被占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七星区城管局2022年度绩效目标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