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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受区市容局委托,维护辖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受区市政局委托,对乱开挖行为进行查处,24小时维护市政设施;受区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负责道路改造拆违工作;受区委、区政府指派,保障园区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改造及抗洪抢险、处置突发事件等临时性任务;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大队现有人数345人,正式队员63人,退休人员19人,聘用队员256人,城管协管员7人。下设办公室、七办、东办、漓东办、穿山、朝阳、华侨、特勤、法制监督室、劳资室、和平万达、福隆园、塔山、两违考评等14个部门。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二)部门收入总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三)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项目)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九)三公、两费预算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详见附件:预算公开表-城管局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1879.2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9.2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45万元。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9.27万元,占2021年总收入100%。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4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提高,预算安排相应增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占44.96%。
(三)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5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24.41万元,主要是不需采购车辆,费用相应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城管大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7.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8.6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30.59%;工程类采购预算73.92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46.49%。服务类采购预算36.43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22.92%。
集中采购预算21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 100 %。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预算公开表-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