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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强化为民责任。不断创新招商思路,改进招商方式,拓展招商领域,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加大对物流、商业网点、金融服务等项目的招商引资,通过引进项目,帮助当地群众解决就业,不断提高辖区人民物质及文化生活水平,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负责本区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的备案。
3.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根据本区招商引资的形势和任务,拟定本区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年度投资引资工作任务。
4.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本区组团参加国内外重大投资洽谈活动;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当地群众谋利益为目标和根本出发点拟订促进全区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报本级政府及桂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6.做好外来投资服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外来投资企业的走访服务活动,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解决项目落户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项目顺利落户及开工投产。
7.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投诉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本区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和投资投诉服务工作情况,向本级政府提出促进招商、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工作。
8.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参与建立和管理招商项目数据库,整合社会及民间投资项目资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项目立项和项目储备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信息网,开展网络招商,发布招商引资信息;负责本区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本区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负责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的综合分析,向本级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动态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
10.承办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投资促进局本级。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项目)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
(九)三公、两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收支总预算9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99.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6万元。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6万元,占2020年总收入100%。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6.2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预算安排相应减少。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占100%。
(三)关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0)个行政机关和(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8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0.96万元,增长11.68%。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增加8.13%。其中:
货物类采购预算10.3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77.44%,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139.53%;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22.56%,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62.50%。
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0%,同比减少0 万元,下降0 %;分散采购预算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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