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区长活动日历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七星区文体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

2019-04-01 16:32     来源:文体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七星区文体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文体局本级主要工作有:

(1)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物保护、体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事业、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体育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和体育体制改革,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改革;

(2)指导、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协调艺术创作研究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

(3)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区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

(4)制定全区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5)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指导、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指导管理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展览馆、文化馆(站)、美术院和基层文化建设。

(7)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制定文化、体育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实施文化、体育市场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负责对文化、体育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

(8)管理全区艺术教育、文化科技研究工作,指导艺术教育体制改革;拟定全区艺术教育、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推动文化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9)负责全区出版发行、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出版物内容的监管;负责制定全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制定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督促、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安全等工作。

(11)负责制定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督促、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安全等工作。协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12)依法组织查处非法广播电视制作传播、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重大新闻违法活动和文物违法案件。

(13)指导、管理全区对外文化宣传交流与合作工作。

(14)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5)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16)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馆(地)和设施的建设及布局;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7)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

(18)规范辖区新闻、广电、出版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新闻、广电、出版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全区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1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文体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七星区文化馆):

(1)文化馆是全区文化艺术中心、辅导中心、指导中心、活动中心、调研中心。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

(3)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搞好业余文艺群体建设,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

(5)加强对乡镇、社区、企(事)业、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俱乐部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

(6)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文调研。

(7)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文体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七星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七星区辖区依法行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责。制止和查处在文化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违法经营,维护文化市场秩序;负责相关数据统计、信息和文化市场动态的上报;负责场所相关文件、档案管理、申请受理、申办审批和现场勘察等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七星区文体系统预算主要由文体局和文化馆及文化执法大队构成。

二、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项目)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

(九)三公、两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预算268.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9.4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5.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1万元。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8.41万元,占2019年总收入100%。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05.99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1.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卫生健康支出占1.89%,保障住房支出2.46%

(三)关于2019“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型文化活动开展需要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七星区文体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办公费 1.65万元,印刷费0.30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30万元,邮电费0.75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差旅费2.60万元,维修(护)费0.15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培训费0.30万元,工会经费1.10万元,福利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6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1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70.95%;工程类采购预算8.6万元。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29.6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七星区文体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