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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院共内设部门10个:办公室、技术科、侦查监督科、案件管理中心、公诉科、政工科、法警大队、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人民监督员管理办公室。主要是处理刑事犯罪案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现有在职机关行政编制人员30名(其中处级人员5名,正科级人员10名,副科级人员7名,科员级人员8名),工勤编制人员2名,聘用人员16名。
二、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项目)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
(九)三公、两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收支总预算815.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5.8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5.86万元。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5.86万元,占2019年总收入100 %。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8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预算安排相应减少。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占100%。
(三)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3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0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49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4.73万元,下降5%,主要是因为2019年七星区财政预算经费下降。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没有预算政府采购,与去年持平。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2019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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