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区长活动日历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桂林市七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9-04-02 11:43     来源:城建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发【2014】26号)精神,设立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桂林市七星区机构改革方案》(办发〔2019〕18号)和《桂林市七星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星办发〔2019〕3号),七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市相关部门做好辖区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向政府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相关政策建议。

    2.负责辖区政府投资新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依据城市规划和市政府的部署,提出辖区市政建设建议,组织城市配套新建项目的建设,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3.负责辖区棚改工作。依据城市规划和市政府的部署,负责组织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4.负责辖区已建成的公共租赁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的日常管理工作,把国家住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5.负责辖区建设系统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指导辖区房地产及建筑企业有序投资建设,做大做强经济实体,推动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负责指导、协调管理辖区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备案工作、小区综合验收的初步验收。

    6.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区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区人民防空建设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在辖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制定区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落实情况;拟订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区防空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抓好人口疏散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要经济目标保护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进行建设和管理,保障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协助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抓好本区范围内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工作;参与城市平时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工作,以及防空防灾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区人民防空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承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区政府、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桂林市七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七星区住建局本级内设办公室6个,分别为:局办、保障房办、农房办、人防办、物业办、市政项目建设办。

二、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项目)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

    (九)三公、两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收支总预算119.13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13万元。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13万元,占2019年总收入的100%。比2018年预算支出减少了17.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七星区政府安排挂牌机构(桂林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于2018年下半年调回区政府,不再列入我局预算开支,预算安排相应减少。

    (三)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七星区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1.6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7.85万元,下降13.03%,主要原因是2019年不再列入区挂牌机构桂林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100%。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市七星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住建局预算公开表.xl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