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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东江街道办事处:按照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编(1997)29号】文件,我办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街政办、党建室、民政办、卫计办、司法所、卫监站、漓管所;另外,我办所辖社区为13个。
(二)单位基本职能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
(2)管理街道经济,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组织、检查、督促经济组织开展工作,管理街道财务审计。
(3)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4)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和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参与城市建设、旧区改造、旧房拆迁和住宅小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社会救济、拥军优属、征集兵员、社区服务、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东江街道办事处本级:现有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书记1名、主任1名、副书记1名,办事处副主任2名,综治办副主任1名,司法所所长1名,行政干部2名,参公人员3名,工勤人员1名,党建组织员3名,区聘人员1名,事业享编人员1名。
二、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项目)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
(九)三公、两费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3.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3.9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5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万。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3.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0.38%;城乡社区支出占98.98%;卫生健康支出0.64%。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07.16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增加,预算安排相应增加。
(三)关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办未留公务用车;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53.16万元,包括办公费10.07万元、印刷费2.79万元、水费1.46万元、电费3.99万元、邮电费2.79万元、物业管理费1.33万元、差旅费8.86万元、维修(护)费2.53万元、会议费2.79万元、培训费2.79万元、公务接待费2.79万元、福利费2.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72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较2018年预算 增加0.38万元,增长0.72%。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6.1 万元,同比减少1.5 万元,下降2.6 %。
货物类采购预算 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 18.89%,同比增加8.2万元,增长341.67 %;工程类采购预算 45.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81.11%,同比减少9.7万元,下降17.57 %。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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