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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概况
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隶属于七星区财政局,在财政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本部门职责
承担我区119个预算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执行具体业务;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的清算与协调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使用的动态监控;负责建设和完善七星区财政国库支付系统;负责七星区公务卡制度改革事务性工作;为财政管理提供信息,为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服务;负责全区工资统发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国库支付中心现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6名。
第二部分: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收入总计128.96万元, 与2023年度决算数136.83万元相比,减少7.87万元,下降5.7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96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87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是 。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均无此项业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情况。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情况。
(二)本部门(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28.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8.96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87万元,下降5.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1.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完成各项工作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53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37元:主要用于人员补助支出、机关养老缴费支出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与2023年度决算数18.75万元相比,减少1.38万元,下降7.36%,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基本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8.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与2023年度决算数9.69万元相比,减少0.72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基本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11.68元相比,减少0.24万元,下降2.05%,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减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情况。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此类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9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87万元,下降5.75 %。其中:基本支出119.23万元,项目支出9.73万元。
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04万元,支出决算为12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1.18万元
1、财政事务(款)91.18万元
(1)行政运行(项)支出:81.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桂林市本级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财政国库业务(项)年支出为9.7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工资统发系统、一体化人行端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37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17.37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8.97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8.97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11.44万元
1、住房改革支出(款)11.44万元
住房公积金(项)为11.4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2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11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21万元减少2.7万元,降低26.44%,比上年决算数8.03万元减少0.52万元,降低6.48%。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中心按照《七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本级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3个,涉及财政资金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3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2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1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二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