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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跃进中心校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跃进中心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跃进中心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跃进中心校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1、贯彻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依法治校。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3、德育为首。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引导学生从小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能力为重。遵循教学规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安全第一。做好校园安全工作,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健全安全应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6、积极配合政府动员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跃进中心校2024年部门决算含决算单位1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桂林市跃进中心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跃进中心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收入总计928.77万元, 与2023年度决算数1019.85万元相比,减少91.08万元,增长-8.9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77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928.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9.85万元, 较2023年度总支出决算数1019.85万元相比,减少91.08万元,增长-8.9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656.08万元:主要用于我校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及为保证日常运转,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4.4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6.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72.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7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1019.85万元相比,减少91.08万元,增长-8.93%。其中:基本支出916.39万元,项目支出12.38万元。
本单位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39.27万元,支出决算为92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6%。
(一)小学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649.16万元,支出决算为61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5%。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在职人数变化和工资基数变化。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及为保证日常运转,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35.28万元,支出决算为3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离退休人数和保险基数变化。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50万元,决算数为7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和基数变化。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68万元,决算数为3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人数和基数变化。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
(五)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六)死亡抚恤支出年初预算0元,决算数9.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35.78万元,决算数为3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缴费人数和基数变化。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医疗保险。
(八) 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70.42万元,支出决算为7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3%。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缴费人数和基数变化。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6.0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18.3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4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17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3.44万元。
基本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教育支出65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64%。其中:小学教育649.15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1%。其中: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7.2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1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07万元。
死亡抚恤支出9.9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1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7%。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单位按照《七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本级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0个,涉及财政资金16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8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2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二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项目的管理不是很到位;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
二是绩预算效目标、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程度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提高资金执行率;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管理;
三是严格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范围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