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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各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各种助学资助政策。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隶属于桂林市七星区教局的二层机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本表金额单位转换成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存在尾数误差。)
第三部分: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收入总计108.31万元, 与2023年度决算数116.25万元相比,减少7.94万元,下降6.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31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94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资助学生人数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68万元,下降7.41%。其中:
1.教育支出103.38万元,占支出总决算95.44%;主要用于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各种助学资助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3万元,占支出总决算2.4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0.81万元,占支出总决算0.7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决算1.3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3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2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
1.教育支出103.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44%。具体如下:
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2.27万元,其中一半行政管理事务(教育管理事务)12.27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具体如下: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74%。
4.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决算0%。
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万元。
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桂林市七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部(委、办、局、中心)按照《七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本级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9个,涉及财政资金6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9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0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0个项目得分低于8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三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中心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项目的管理不是很到位;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
二是绩预算效目标、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程度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提高资金执行率;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管理;
三是严格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范围性。
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需注明“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