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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智特殊教育学校 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11-18 09:55     来源:七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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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启智特殊教育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启智特殊教育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启智特殊教育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启智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桂林市启智特殊教育学校职责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认真执行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大纲,采取生动有效的教育措施和方法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中心的思想品德教育,为把中小学生培养成“四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基础。(二)认真完成普及特殊教育教育的任务,严格执行特殊教育教学大纲,保证完成特殊教育、教学计划,力争“四率”均达到省教委要求;按教育规律办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进行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手段的改革;为初中输送合格的新生。(三)积极开展以普及为主的课外群体活动和体育传统项目运动队的训练;开展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保健工作,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矫治。(四)加强美育。通过各学科和各种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具有健康的审美观点。(五)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劳动教育,并认真执行勤工俭学、勤工办学的方针,积极地有步骤地创造条件改善学校校舍和教学、体育、卫生、生活等方面地设备,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启智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部门决算含决算单位1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桂林市启智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启智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表无数据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启智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收入总计17.55万元, 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2023年度无决算数据。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5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7.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55万元,  本单位2023年无决算数据,为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12.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工资奖金,校园基础设施维护,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学生校园生活活动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0.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5万元,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预算单位,2023年度无决算数据。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5万元。

1、教育支出(类)12.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工资奖金,校园基础设施维护,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学生校园生活活动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与退休教师补助补贴。

4、卫生健康支出(类)0.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55万元,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单位,2023年无预算数据。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业。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单位按照《七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本级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0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4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等。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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