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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统计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七星区统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七星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七星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七星区统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 组织完成国家的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标准,贯彻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2、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各项调查方案,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区的统计工作;
3、 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各种统计资料,并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
4、 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市属企业等单位的计划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情况,进行统计检查、监督,并把检查情况上报区政府;
5、 负责统一管理、检查、公布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定期公布;
6、组织实施全国性的人口、农业、经济等大型普查、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以及农业住户、城市住户、企业等方面的抽样调查活动;
7、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统计从业人员证件的审核上报、组织考试等项工作;
8、 依法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1、统计局本级:我局编制为正科级,下设经济调查队。
2、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我局下设经济调查队,编制为副科级;该中心为事业管理单位。
3、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统计局现有人员28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名;借调参公编制1名;事业编制3名;区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9名(其中6名在乡、街道办);协统员10名。
第二部分:七星区统计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七星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七星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377.04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385.23万元相比,减少8.19万元,下降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6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5.15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2、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本单位2023年度无事业收入。
5、本单位2023年度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0.4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44万元,增长1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377.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77.0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19万元,下降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专项统计业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97万元,增长18.47%,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93万元,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星区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5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89万元,下降1.5%。其中:基本支出145.84万元,项目支出170.52万元。
七星区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1.86万元,支出决算为36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1.86万元,支出决算为31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具体支出决算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145.84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54万元;
3、专项统计业务33.48万元;
4、统计管理25.85万元;
5、统计抽样调查12.04万元;
6、专项普查活动6.81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9.49万元,支出决算为2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具体支出决算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2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0.46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具体支出决算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8.97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1.97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2.02万元,支出决算为1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具体支出决算如下:
住房公积金支出17.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0 %。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此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比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次,人次73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1.25万元。
本单位无支出也需注明“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包括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本单位无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局按照《七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6个,涉及财政资金 269.4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6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13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2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二等,1个项目得分低于8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三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交2022年预算支出项目整体预算完成度有所提升,下一步将继续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对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参考对口中央、自治区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