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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公开材料

2024-11-16 09:25     来源:七星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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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七星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七星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七星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七星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为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认定提供保障;负责本辖区申请要求社会救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现有在职人员5(其中事业在编人员5)。

第二部分:桂林市七星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七星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桂林市七星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80.52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77.24万元相比,增加3.28万元,增长4.2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5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8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资金占比增长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80.52万元,其中本年支80.52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8万元,增长4.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8.9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资金占比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3.70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86万元,减少18.86%。

3、住房保障支出7.83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5万元,增加28.78%。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七星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28万元,增长4.25%。其中:基本支出80.04万元,项目支出0.48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0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2%。存在基数调整、绩效工资调整等情况。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6%。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2023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口径(附表9同)调整为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请各单位按此口径进行预决算、上下年数据的对比。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减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15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降低29.84%,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7万元,降低27.8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部(委、局、中心)按照《七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个,涉及财政资金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1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