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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落实自治区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行业规章和标准。
3.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区统-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全区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合桂林市应急管理局管理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教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早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教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教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有关部门(单位)、 各乡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区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17.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本级单位行政机构一个,单位实有在职总人数为20人:行政编制在职人员7人;全额事业编制2人;借调人员2人;工勤编人员3人;聘用人员6人。
第二部分: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
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334.82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268.58万元相比,增加66.24万元,增长24.6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07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2.45万元,增长36.3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25.7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长。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34.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4.8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6.24万元,增长24.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44万元,增长32.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11.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职工医疗保险。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14.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06万: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4.99万元,增长55.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87.12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应急局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6.36万元,增长50.5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0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2.45万元,增长36.38%。其中:基本支出157.95万元,项目支出151.12 万元。
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9.07万元,支出决算为30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06万元,支出决算为1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61.37万元,支出决算为26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9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96万元,下降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6%,比上年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76%, 比上年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有所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22万元,增长79.21%。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局按照《七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2个,涉及财政资金21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6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6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二等。
同时,按照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19.32万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92.74分,自评等级为一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不是很到位;二是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程度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提高资金执行效率;二是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严格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