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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及“三公”公开材料

2024-11-16 16:15     来源:区漓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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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所辖风景区范围内综合协同执法的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对相关乡办开展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旅游经营管理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督查、督办、考核。负责区域内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考评、问责等工作。

(2)宣传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风景名胜区条例》赋予城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科学保护、利用、管理漓江风景名胜区资源。

(3)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4)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和全区农村水利工作。

(5)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6)承担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区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区河长制湖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区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区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本级:按照办发〔2019〕18号文件和星办发【2019】3号文件,我局内设办公室1个,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办公室。

(二)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本级:现有机关行政编制3名、在职人员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一级主任科员1名、参公借调2名、事业借调1名、教育后勤控制数借调1名、劳务派遣3名、局项目聘用2名。

第二部分: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第三部分: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481.75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759.43万元相比,减少277.68万元,下降36.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75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07.99万元,下降7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69万元,下降16.7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25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情况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81.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81.75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77.68万元,下降36.5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7.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项目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07.98万元,下降7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补助支出、机关养老缴费支出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10.56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类)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022年度决算数为6.34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

4、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

5、农林水利支出(类)103.2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支出。2022年度决算为353.97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进度缓慢。

6、住房保障支出(类)6.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2022年度决算数为5.67,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情况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75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07.99万元,下降79.9%。其中:基本支出79.10万元,项目支出48.65    万元。

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2.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52%。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4%,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62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7%,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主要原因为增加债务资金项目支出。

(四)行政运行(类)年初预算为38.65万元,支出决算为5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9%,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1万元,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16%,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调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

1、工资福利支出73.8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2、商品和服务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公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3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0.7万元,下降16.73%。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3万元。

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0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七星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降低0.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32.26%。主要原因是:支出2022年剩余未支付的款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按照《七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本级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7个,涉及财政资金40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1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1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5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等,11个项目得分低于8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三等。

同时,按照工作要求,我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金额402.64万元,部门整体自评得分1041.92分,其中6个项目得分超过80自评等级为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不是很到位;二是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程度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提高资金执行效率;二是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严格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