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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公开材料

2023-11-20 13:05     来源: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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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区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八)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

(九)在区长和区监察委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十)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组成局局长的任免;按照监察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

(十二)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十五)完成中共七星区委和上级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代表全区人民行使管理政治、经济、文化和各种社会事务的权力。七星区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2个: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七星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设置4个: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街道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1.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在司法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提出报告和建议;

2.为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司法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出初审意见,并负责对司法方面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承办对区司法部门办案情况的监督工作;

4.受理人民群众对司法方面问题的投诉、申诉、检举、控告和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

5.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6.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视察、评议、执法检查和法制讲座的相关工作;

7.协助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询意见工作;

8.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1.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在财政经济和城建城管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并提出报告和建议,以及对国民经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决算草案、计划和预算调整方案、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

3.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决算过程中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4.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有关财政经济和城建城管方面的视察、评议、执法检查和法制讲座的相关工作;

5.协助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财政经济和城建城管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征询意见工作;

6.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承办以上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常委会领导交办事项;

2.负责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3.负责起草和组织有关工作委员会拟定常委会的重要文稿;

4.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反映情况,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参考;

5.协同各工作委员会做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评议、执法检查和法制讲座的有关工作;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7.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印鉴管理和机关的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等工作;

8.组织承办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办公设备与物品的管理,负责公务往来的接待工作;

9.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的宣传报道;

10.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

1.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了解对口联系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

2.加强与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的联系,了解情况,组织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教科文卫等方面的工作。经常联系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教科文卫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重视跟踪反馈工作。

3.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审议的教科文卫工委对口联系部门工作方面的有关议题、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4.检查督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教科文卫等方面事实项目和重点工程情况。

5.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街道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1.检查了解与农业与农村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了解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的决定、命令以及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同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2.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属于农业与农村、城建环资的方面议题建议,并适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调查报告,供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参考。

3.检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与农村工作、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就与农业、农村、农民、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等有关的重大问题,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建议。   

4.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和农业与农村工作、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等有关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情况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5.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密切与上级和兄弟县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街道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的联系。

6.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上级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开展有关工作。

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1.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进行本区出席市人大代表和区人大代表的选举、补选和罢免的有关工作;

2.对区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议案和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的代表议案协调综合工作和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

4.负责联系本区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本区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及区人大代表,协助组织其闭会期间的活动;

5.承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络人大代表的具体工作;

6.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申诉;

7.负责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指导各人大代表小组工作;

8.负责代表工作的宣传报道;

9.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区政府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生等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提出报告;

10.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设专门委员会2个: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七星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设置4个: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街道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现有行政编制26人,机关工勤编2人,事业借调1人。

第二部分: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871.86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338.58万元相比,增加533.28万元,增长157.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3.76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5.18万元,增长81.27% 。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3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48.32万元,增长1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9.77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33万元,增长300.4%。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本部门(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871.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71.86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38.58万元相比,增加533.28万元,增长15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98.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会议等,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0.25万元,增长17.7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及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0.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缴费。

4、城乡社区支出248.3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3.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结余分配0万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76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5.18万元,增长81.27 %。其中:基本支出519.87万元,项目支出93.89万元。

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6.61万元,支出决算为61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决算支出398.8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决算支出101.37万元。

卫生健康决算支出60.01万元。

住房保障决算支出53.55万元。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8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2.33%。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3 %。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48.3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48.32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248.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七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3 %,比上年减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3 %, 比上年减少2.06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次12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75万元,增长94.75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单位按照《七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0个,涉及财政资金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PPP项目0个,政府债务项目0个。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7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1个项目得分位于80-89之间,自评等级评定为二等,2个项目得分低于80分。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明确。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提高资金执行效率;二是严格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