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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桂林市七星幼儿园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七星幼儿园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七星幼儿园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七星幼儿园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桂林市七星幼儿园是七星区教育局下辖的公办全日制幼儿园,位于桂林市七星区六合路57号。其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热忱为家长服务。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合理组织幼儿一日生活活动和其它活动,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等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充分利用幼儿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发挥市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人员情况:实有人,其中实名编制52人,享编人员2人,自聘人员7人。
2.机构部门:本园设有园长办公室、助理办公室、教师办公室、财务室、医务室、档案室、家长接待室、食堂、党支部等。
第二部分:桂林市七星幼儿园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七星幼儿园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
第三部分:桂林市七星幼儿园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274.8万元,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1.48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45万元,为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13.8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1274.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74.7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669.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正常和未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3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9.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339.4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8.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0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5.2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67.9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9.4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81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
1. 教育支出669.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具体如下:
学前教育支出669.06万元。
2.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具体如下: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7.9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73.6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84万元。
死亡抚恤金支出9.85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49.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
4. 住房保障支出5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
三、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七星幼儿园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39.45万元,占支出总决算26.6%。
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七星幼儿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桂林市七星幼儿园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桂林市七星幼儿园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桂林市七星幼儿园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我园按照《七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区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15个,涉及财政资金673.3万元。
从绩效自评结果来看,2个项目得分超过8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二等,8个项目得分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一等。
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项目的管理不是很到位;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
二是绩预算效目标、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程度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提高资金执行率;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管理;
三是严格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范围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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