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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本级设局办公室、综合部办公室;
2、下设2个挂牌机构:桂林高新区住房建设局;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房产局;2个二层事业单位: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区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处。
(二)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调市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自建工程项目(含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标准厂房等)建设前期报批手续、各类工程合同的拟定和签定,工程项目的预算及结算等;掌握工业园区企业建设动向,帮助办理建设前期报批手续;负责园区建设中被征地农民安置和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开发建设等报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园区的物业、道路、绿化和环境卫生的管理;纠正、查处违反工业园区管理和建设规定的现象和行为。
住建局方面的职能:建设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审查备案及节能、无障碍设施审查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监理登记;查处建筑工程建设违法行为(含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停工整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设立高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承担高新区管辖范围内的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农房、拆迁安置房,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及安全执法监督管理职能和职责。
房产局方面的职能:开展工业厂房销(预)售许可和工业厂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探索和试点;查处涉及工业厂房的违法行为。
(三)编制现状
现有行政编制:6名(1名局长、4名副局长、1名党组成员)。
现有在职在岗事业编制:8名。
(四)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园区局现有工作人员48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编制8人,事业编制借调人员4人,区聘人员1人,园区聘用29人。
(五)抓建设,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
截止至12月,共计完成道路建设1240米,铺设管网 2000米;铺设供电线路4000米;完成道路修复6条,约1000多平方米、修复道路路灯50多盏;完成标准厂房建设8.28万平方米,园区基础设施投资5268万元。
土地收回有突破。已收回英才园66.8亩闲置土地,正在协助洁伶公司办理不动产权证;中电科244亩闲置土地已正式签订收回补偿协议。
项目建设有成效。第五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小区改造工程已完工、和平片区骖鸾路延长线工程、铁山三路东环道(A段及2-5线)道路工程竣工通车。长山片区便道及挡土墙(南药三期便道工程)、信息园朝阳山附近飞宇和优利特两企业地块之间自然渠改造工程、铁山三路东段等新开工项目稳步推进。中国中药地块内10KV线路迁移工程、正大及卫家渡支线10KV迁移工程已完工,110KV挡普线迁移工程、铁山三路东环道A段2-5线给水工程等管线工程按计划有序推进。完成标准厂房建设7.9万平方米,已完成市里下达的任务指标。
重大项目有实绩。中国中药项目一期、智神项目、坤弘量子项目、飞宇科技等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海威高光效LED、优利特血细胞分析生产基地、琢木鸟口腔超声手术刀等项目已主体完工;光隆光电、增材产业制造园已完成部分前期行政手续,开始动工建设。优利特生化检测、星辰科技研发大楼建设等项目正在做前期,近期将开工建设。
审批工作有优化。“办理施工许可”工作已提速至45工作日内完成。截止到9月底,共完成3个项目的工程项目的勘察质量信息管理、6个项目的勘察报告备案、10个项目的施工图备案、1个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5个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的核发、5个项目的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28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处理农民工纠纷7起,涉及金额120多万元;处理1个项目的违法分包案件。
安全监督有落实。截止到10月底,受理报监工程14项,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36份,受理竣工备案项目11项。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抽查6项,抽测数量6组,合格率100%;处理完毕住户投诉32起。
“双容双承诺”有促进。组织华诺威基扩产建设项目、桂林无线电一厂4#车间共3个项目签订“双容双承诺” 直接落地承诺书,目前均实现了项目开工建设,“双容双承诺”工作机制已有序开展。
(六)抓管理,确保园区形象全面提升
完成园区内道路及停车位划线、交通标识标牌增设、道路破损修复等工作,拆违、处理纠纷等工作得到有效及时处理,园区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园区服务和管理工作企业、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收支情况
依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如下:
2020年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经营结余),本年收入746.54万元,本年支出746.54万元,收支结余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其中:转入事业基金0万元,提取职工福利基金0万元,交纳所得税0万元,其他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
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46.54万元,本年支出746.5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66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合计: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86万元,减少原因: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随着车改政策落实,我局无公务用车。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奖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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