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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财政局本级:根据中共桂林市七星区委员会办公室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七星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星办发〔2019〕24号)精神,我局内设7个专门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预算支出管理办公室、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公室、金融服务办公室。
2.国库支付中心:区国库支付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局属事业单位,在预算支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机关财务室:机关财务室是高新区七星区政府集中办理各部门、单位会计核算业务的内设部门,在财政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4.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国投公司是高新区管委、七星区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在财政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单位基本职能
1、财政局:
(1)全面掌握区财政资金运行、收支等关系我区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向政府反映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宣传、落实国家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财政发展规划,制定相关财政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3)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财政支出,关注和支持改善民生。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参与区发展经济的决策、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与银行、税务、企业等单位的联系,积极培植税源,拓宽财源渠道。
(5)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6)管理和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督促采购人员按规定的程序、方式组织采购工作。
(7)管理和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8)负责全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调度、会计核算和建设项目预(结)算评审工作,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9)监督检查财政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0)负责全区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11)负责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工作,代表地方政府行使金融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牵头协调防范和打击本地区非法集资。
(12)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2、国库支付中心:
承担我区82个预算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执行具体业务;对我区非税收入进行征收管理;对各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会计核算进行监督检查;为财政管理提供信息,为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服务;负责全区工资统发业务;负责全区财政票据管理业务。
3、机关财务室:
机关财务室主要职能是对区直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和预算外资金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基本任务是在国库零余额核算的情况下,集中办理各部门、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对区直机关各部门和区属各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4、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是高新区管委、七星区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其基本职能主要包括:股权管理;资产重组、转让、兼并;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会议会展服务;厂房门面租赁、物业管理服务;高新技术产品开发。
(三)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1、财政局本级:现有机关行政编制人员5名。
2、国库支付中心:现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5名,借调事业编制人员1名。
3、机关财务室:现有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名,事业借调人员2名,区聘用人员1名。
4、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现有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名,参公事业编人员1名,区聘用人员1名。
二、收支情况
二、收支情况
(一)财政局
2020年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25.93万元,本年支出1525.93万元,收支结余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其中:转入事业基金0万元,提取职工福利基金0万元,交纳所得税0万元,其他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
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25.93万元,本年支出1525.9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国库支付中心
2020年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4.56万元,本年支出54.56万元,收支结余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其中:转入事业基金0万元,提取职工福利基金0万元,交纳所得税0万元,其他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4.56万元,本年支出54.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机关财务室
2020年上年结转和结余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377.25万元,本年支出5377.25万元,收支结余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其中:转入事业基金0万元,提取职工福利基金0万元,交纳所得税0万元,其他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33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
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1.33万元,本年收入5377.25万元,本年支出5377.2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3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财政局
2020年度,财政局三公经费决算合计:0.4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0.4万元。
(二)国库支付中心
2020年度,国库支付中心三公经费决算合计: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机关财务室
2020年度,机关财务室三公经费决算合计:0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0万元。
附: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