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区长活动日历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 >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七星区统计局2020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材料

2021-10-29 09:40     来源:七星区统计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1.统计局本级:我局编制为正科级,下设经济调查队。

2.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我局下设经济调查队,编制为副科级;该中心为事业管理单位。

3.基本职能

(1) 组织完成国家的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标准,贯彻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2) 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任务,组织实施各项调查方案,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区的统计工作;

(3) 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各种统计资料,并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

(4) 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市属企业等单位的计划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情况,进行统计检查、监督,并把检查情况上报区政府;

(5) 负责统一管理、检查、公布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定期公布;

(6) 组织实施全国性的人口、农业、经济等大型普查、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以及农业住户、城市住户、企业等方面的抽样调查活动;

(7)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统计从业人员证件的审核上报、组织考试等项工作;

(8) 依法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统计局现有人员22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大队长1名,工勤1名,事业编人员5名,区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10名。

(四)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全区统计系统和广大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保障。全面系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1)全面完成各项常规统计调查

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好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服务业等行业,能源、投资、城乡一体化、人口、劳动、科技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和年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认真做好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3)提高统计分析能力,不断拓宽统计服务领域 。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统计工作目标,当好参谋,化解压力,积极参与规划、计划目标制定。加大统计分析力度,既要及时完成月度、季度全区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分析,也要加强分行业、分专业具体分析,提出统计专业建议。重点关注考核指标,增强这些统计数据的敏锐性,敏感性,及早谋划,及时预警,同时也与数据责任部门加强协作与沟通,进一步做好统计服务。

(4)完善从业培训机制,不断提高统计队伍素质

强化本局统计人员培训,引导在职干部参加更高层次的统计专业学历学习,组织参加省市统计部门开办的专业学习培训,督促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扩大中级职称证书持有比例。做好街乡统计站统计人员的培训,突出培训的系统性和专业性。

二、收支情况

2020年上年结转和结余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1万元,经营结余0元),本年收入144.58万元,本年支出144.58万元,收支结余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结余分配0元(其中:转入事业基金0元,提取职工福利基金0元,交纳所得税0元,其他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1万元,经营结余0元)。

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3.1万元,本年收入144.58万元,本年支出144.5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1万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合计:3.3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3.37万元,比上年减少1.05万元;

增减原因: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统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5.39万元,包括办公费0.69万元、维修(护)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福利费0.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统计局政府采购总额11.99万元,较上年减少7.8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00%。


专业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