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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我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教育局内设机构14个,分别为局办、党办、纪检办、人事办、基教办、职成办、德育办、资助办、财务核算中心、项目办、电教站、督导室、安卫办、教师发展中心,下设教研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两个二层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检查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规情况。
(2)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努力办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规划、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
(4)负责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农村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和管理,负责乡(镇)中心学校干部管理,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5)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检查、监督计划完成的情况,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6)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工作;按照国家的就业政策,负责做好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分配工作。
(7)监测区人民政府贯彻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事业经费计划和危房改造专款使用计划;负责全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
(8)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有关工作,负责同外地教育部门经验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工作。
(9)负责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指导、协调学校后勤改革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的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情况
教育局本级2019年有机关行政编制1名,行政在职人员5名,其中:书记、局长1名(事业编);副书记、副局长1名(行政编);副局长3名(事业编)。工勤编1名。教研室属于教育局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的基本情况:现有编制数9个;实际入编7个,空编2个。另有借调的区属学校人员35名。
(四)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亮点
2019年,七星区教育局各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本局年度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2019年主要工作亮点如下:
1.全面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有新进展
一是持续推进学习宣传活动。我们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教育系统理论面对面教育实践活动。在区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区教育系宣讲团,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建宣传。深入开展以“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为主题的党、团日活动。组织召开2019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部署会,传达和宣传全国、自治区、桂林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9年教育工作。全年在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我区教育工作新成效的情况大有进步,在质和量上都有较大提高。
二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我们把2019年作为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实施党建质量提升工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层层签订主体责任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责任状,将党建日常工作、党建品牌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创文明城及创卫生城复审工作以及进行多项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有效整合,进一步落实和凸显党建的引领作用。加强基层支部建设,抓好骨干培训,组织学校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3次,支部委员培训3次。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以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方意见,落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与党建工作充分融合一并部署,挖掘特色,打造品牌,进一步增强了党的建设和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7月份,在樟木小学进行主题为“红色蓓蕾”党建工作现场会。
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计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7人次,集体谈话30余人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市教育局纪检组和区纪委的领导下,认真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实施“清廉教育”工程,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召开3次专题会议,分层推进和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依法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共计21批次。与此同时,我们也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通过一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新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切实发挥育人作用。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建设中小学德育综合示范区,统筹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影视教育及研学旅行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继续推进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除新建的两所学校(东昇、融创)因为校园建设还在进行,条件还未具备,其余18所均已完成了区级、市级(英才、汇通、东江、七星)自治区级(龙隐、育才、启明星)文明校园创建目标,到2019年止,区级文明校园通过率100%,市级以上评估通过率达到40%。组织召开相关工作部署会,牵头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任务,抓好“缅怀先辈,学会感恩”、“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守望家风家训,培育家国情怀”等系列主题活动,逐步形成立德树人的工作机制。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继续全面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发展,加大足球教师培训力度,扩大校园足球交流。做好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遴选和申报工作,完成中小学体育工作年报和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组织举办七星区中小学生少数民族运动会以及七星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活动,共计组织6场次,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组织开展了第五届少年儿童器乐大赛、 “欢乐三月三,舞动民族风”、“庆六一、诵经典、传文明” 等活动,精彩纷呈,相关新闻媒体竞相报道,反响良好。
三是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扎实推进我区教育内涵式发展,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组织开展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评选,多人在全市教学成果展示活动中获奖。推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现一校一案、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强化教育教学工作视导,向教育教学管理要质量。做好第二轮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前期工作,启动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深化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加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与质量监测。做好中小学各学科2019年春季学期的质量检测工作,举行2019年度七星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总结表彰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检查,深化教育科研创新,以课题为抓手,以赛事活动为载体,促进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
3.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有新举措
一是加快推进教育教育管理综合改革。筹备并召开了全区教育工作大会,编制出台了《七星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步伐。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快推进教育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高教育政务服务水平。结合实际做好中小学生校内午托、课后服务工作。 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区小学升入初中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应对新形势新变化,做好前期调研和预判,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引导家长理性择校。
二是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召开全区民办教育工作会议,根据全市整顿规范民办教育机构专项工作安排部署,开展各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幼儿园办学资质排查审查工作,加大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力度,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审批中小学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与督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深入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我们联合几个执法部门对培训机构进行了综合排查,其中有证的63个。无证机构责令整改办证中。在教育局的牵头下,我区六个街道办(乡)全部启动了专项治理,基本完成专项排查和整顿工作。
三是强化教育督导检查评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新增一名工作人员,加强督导评估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专项督查和集团化办学视导工作,深入推进各类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开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四是抓好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以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为契机,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充分发挥社区教育中心的作用,积极开发、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区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教育水平。加强社区教育宣传和培训,做好部门协调,落实上级创建专项工作,2019年成功举办桂林市及七星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推进社区教育活动顺利开展。
4.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新成果
一是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积极完善中小学学校岗位设置、教职工编制、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以及发放办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组织做好2019年中小学115名教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深化“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校长调整和交流轮岗制度,推动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继续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9年落实乡村教师补贴118.63万元。加强中小学校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做好前期调研,拟定工作方案,推动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调整、选优、配强中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积极落实书记校长“一肩挑”工作任务,激发学校管理者办学治校活力。
二是大力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实施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工程,与广西师范大学合作,遴选骨干校长30名,骨干教师70名,落实经费70万元人民币,推进“北斗七星,领航教育”培训第二年计划。继续实施教师全员培训,提倡教师磨炼“三字一话”,强化教学基本功训练。启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做好了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核验登记工作。
5.全面保障能力夯实教育发展基础能力有新增强
一是全面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合理统筹使用2019年度教育经费,不断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和“两免一补”工作。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合理、有效使用中央、自治区和市级安排的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加强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安排拨付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和教育统计工作。加强教育经费资产监管,加快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进度,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加强校园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了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一级安全联合大检查活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召开全区校园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签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状,全面建立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狠抓安全教育,加强学生预防溺水、消防、校园欺凌暴力、群体性事件、交通事故等系列安全教育及演练,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护校安园”行动。推动加强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反恐防范、毒品预防和抵御邪教渗透工作。加强对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教育系统维稳工作。积极应对舆情,确保平稳有序。出台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深入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
三是加大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力度。全力推进学校续建、新建与改扩建项目建设。2019年争取项目建设资金3349.47万元,按时完成新建东昇小学项目,保证东昇小学9月顺利开学。利用暑假完成启明星小学运动场改造、英才小学挡土墙滑坡地质灾害治理、东昇小学一期室外配套工程等维修项目建设。同时加快推进辰山小学二期、华侨中学一期和华侨小学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桂林市育才融创实验学校、桂林市花桥幼儿园项目,完成樟木小学四期征地工作。投入236多万元,其中151万元用于东昇小学信息化设备采购,85万元用于功能室、课桌椅等货物采购,宽带网络校校通通过率100%,17所学校通过了标准化实验室和示范性图书室市级评估,通过率85%,14所学校通过信息化达标学校市级验收,通过率70%。创建了育才、龙隐、英才3所“智慧校园”试点校,育才小学“智慧阅读”和石油小学“创客空间”试点学校。
二、收支情况
依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我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如下:
我单位2019年上年结转和结余8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5.04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844.06万元,本年支出4319.98万元,收支结余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
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843.56万元,本年支出4319.9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其中基本建设情况: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其中资产情况:本年资产总额0万元(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
其中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合计:1.87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万元;3.公务接待费0.67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局本级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9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总额2485.6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决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决算 0 %,工程类采购决算2485.6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附: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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