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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我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七星区住建局本级:按照星发【2014】12号文件要求,我局内设业务办公室8个,分别为:局办公室、人防工作办公室、物业行政办公室、乡村风貌提升办公室、保障性住房工作办公室、农房管理办公室、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市政建设工作办公室。
根据《桂林市七星区机构改革方案》(办发【2019】18号)和《桂林市七星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星办发【2019】3号),中共桂林市七星区委员会办公室、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星办发【2019】26号),七星区住建局主要工作有:市政项目建设工作;小区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农房初审工作;扶贫领域工作(乡村风貌提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市政建设工作;城市公共功能提升改造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七星区人民防空工作;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上年结转和结余。我单位2019年上年结转和结余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64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比上年增加0.75万元,增长84.27%。
2、本年收入。本年收入1470.10万元,同比增加1225.64万元,增长501.37%。其中: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470.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469.26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85万元。
3、本年支出。本年支出1469.26万元,同比增加1225.56万元,增长502.9%。其中: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69.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69.26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0万元);非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4、本年收支结余。本年收支结余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本年收支结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支结余0.85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收支结余0万元);非财政拨款本年收支结余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49万元,经营结余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决算合计:0.17万元。比2018年减少0.06万元,下降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无新增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没有使用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0.17万元,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26%。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较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全年接待批次2批,20人。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七星区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5.71万元,比上年增加5.71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上年决算报表未体现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七星区住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未安排采购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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